揭府〔199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建设对外工业园区的意见》,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六月七日
关于建设对外工业园区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为更好地吸引国内外资金,促进我市对外工业企业上水平、上规模、增效益,实现区域专业化、企业集团化、产品优质化的目标,现就我市建设对外工业园区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外工业园区的建设目标
对外工业园区是以发展工业、利用外资、出口创汇为主的镇(乡、街道)办工业小区。应以外商投资项目为主体,外引内联相结合,同时拥有基本建设、能源保障、项目发展、行政管理等各项配套服务管理体系。
二、对外工业园区的标准
(一)建成区面积0.3平方公里以上;
(二)建设规划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并编制小区详细规划;
(三)通电、通车、通水、通电话等设施完善;
(四)管理服务机构健全,运作规范高效;
(五)年工业总产值4亿元以上;
(六)年工业总产值超3000万元的企业4家以上;
(七)拥有省级以上优质产品或名牌产品4种以上;
(八)主导行业工业(中类行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75%以上;
(九)全年累计工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125%以上;
(十)工业产品出口交货值占工业产品销售产值60%以上;
(十一)工业“三废”排放和治理达到国家环保规定标准;
(十二)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45%以上。
三、对外工业园区实施步骤
首批建设惠城、葵阳、流沙、占陇、池尾、棉湖、锡场、金都、榕西、东华等10个对外工业园区。其他达到标准的,可享受对外工业园区待遇。
四、对外工业园区的机构设置,
市设立对外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委。对外工业园区按照“精简、高效、服务”的原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园区的领导和管理。
五、对外工业园区验收办法
园区的验收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对外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成由市经委、计委、建委、科委、乡镇局、统计局、环保局参加的评审委员会,负责验收、上报工作。县(市、区)相应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其具体程序是申报、审核、验收、批准。
(一)申报。由镇(乡、街道)按园区的标准自检,达标之后,写出验收申请报告,上报县(市、区)评审领导小组。
(二)审核。由县组织审核,达到规定标准的上报市评审委员会。
(三)验收。由市评审委员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四)批准。市评审委员会根据审核意见和验收情况提出审查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六、对外工业园区奖励办法
(一)经审批合格的工业园区,由市委、市政府奖给工业园区达标证书和达标金杯。
(二)1998年6月前达标的,由市政府奖给镇(乡、街道)人民币10万元;对符合条件、在达标单位任职满一届的镇(乡、街道)党委书记、镇长及主管领导,由县(市、区)委、政府上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单位贯彻执行。
附件:揭阳市对外工业园区综合评分办法
揭阳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揭阳市对外工业园区综合评分办法
一、对外工业园区标准
二、有关指标解释
(一)建成面积:是指园区内的建筑物基本连片、公用设施达到的地域面积。园区内的水域面积亦计算在内。
(二)园区建设规划状况:是指园区的区域位置应在经县(市、区)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城规部门认可的总体建设规划的工业功能区范围内。
(三)通车、通电、通水、通话状况:是反映园区基础设施配套状况的综合性指标。要求通往园区及园区内的主要干道全部铺设柏油或水泥路面,路面路况良好可通载重汽车;自来水及电能供应基本满足生产和生活的需求;电话通达到企业。
(四)管理服务机构的设置及运转状况:指园区要设置专门的管理委员会,要达到“有摊子、有印子、有牌子”,并能有效地做好为治安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合同履约督办和企业履行法定义务督办等职能。
(五)年工业总产值:是指园区内所有企业在年度内完成的(90不变价)全部工业总产值。
(六)年工业总产值在3000万元以上企业个数:是指园区内拥有的,年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个数。
(七)省(部)级优质产品或名牌产品拥有种数(种):是指在省(部)级机构组织的产品质量评审活动上获奖的产品。同一品类、不同规格质量的获奖产品只按一种个数计算。
(八)主导行业工业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是指园区内最大的中类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工业总产值(90不变价),占园区内全部工业总产值比重。
(九)全年累计工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是指由工业产品销售率、工业资金利税率、工业增加值率、工业成本利润率、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流动资金周转率组成的,按国家规定的考核标准值与权数计算的综合指数。
(十)工业产品出口交货值占工业销售产值的比重:是指园区内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港、澳、台)用外汇价格结算的批量销售或在边境批量出口和外商来样生产已交货的产品产值,占园区内全部工业销售产值的比重。
(十一)工业“三废”排放及治理状况: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液、废气、废渣”的数量与处理效果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的标准。该指标由县(市、区)环保部门负责评估。
(十二)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是指由于科技技术的进步对推进工业经济增长的部分在全部增长中的份额。具体按当前通行的“柯布一道格拉斯生产函数”进行计算。其公式为:Y=A。ertLaKβ(L代表劳动力投入,K代表资金投入,A。ert代表报告期年<1>与基期年相比的科技进步指数。)
三、对外工业园区综合评分计算方法
(一)第1项指标,实行“封项”记分法,即建成区面积≥0.3平方公里的也只能给8分;
(二)第2项指标,园区区域如果不在规划区内的不得分;
(三)第3项指标,按实现“一通”得2分计;
(四)第4项指标,按机构设置应有的3“子”进行评估,每拥有1“子”得0.5分计,其履行管理服务职能状况,由考评组和园区内企业代表实地考察评定;
(五)第11项指标,根据环保部门检验评定,并确定其得分数;
(六)其余各项指标,综合分=实际值×权数÷标准值。
(七)各项指标综合分相加得综合总分,综合总分90分为对外工业园区达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