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5〕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实行“米袋子”政府领导责任制,确保粮食总量平衡和区域粮食总量平衡。根据省政府粤府〔1995〕30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实行“米袋子”政府领导责任制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米袋子”各级政府负责制
各县(市、区)政府对粮食供求平衡应负的主要责任:一是确保全县(市、区)粮食种植面积、产量的稳定增长,完成定购任务和议购计划。二是完成粮食储备任务和管理好储备粮,以应付一般自然灾害和平抑区域性粮价波动。三是建立县(市、区)一级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四是搞好县(市、区)内余缺调剂和建立稳定的县级以上粮食购销渠道。五是负责本县(市、区)范围的粮食总量平衡,安排好当地粮食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粮价。六是抓好粮油各项资金的落实到位和粮油设施的建设完善。
实行“米袋子”政府领导责任制要从粮食播种面积、总产量、收购、储备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指标见附表。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定购政策
全市年国家定购任务6779万公斤(贸易粮,下同),其中公粮3000万公斤,购粮3779万公斤,这是国家的任务、政府的责任、农民应尽的义务,应确保完成。为平衡全市粮食收支,公粮部分粮权放在市,购粮部分由各县(市、区)掌握。
(一)公粮、定购粮必须全部收实物。定购粮确实无法交实物的,粮食部门按当地市场价格作价,向农民收款并购回等量实物入库。
(二)银行要保证粮食收购资金的足额到位。收购资金实行专项安排,专户管理,任务部门不得将收购资金挪作他用。
三、抓好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和管理
今年全市地方储备粮由1992年的2700万公斤增加到4200万公斤。储备粮食所需资金,农业发展银行专项安排,专款专用,专户管理,粮到钱到,粮走钱走。储备费用每50公斤核定为18元,由同级财政负担。财政部门要根据储备粮入库情况,及时足额将费用拨给粮食部门。要加强对储备粮的管理,粮食部门收购实物后,应及时对陈粮进行轮换,保证质量,发挥其应急救灾调控市场的作用。
四、建立健全市、县级粮食风险基金制度
全市粮食风险基金规模暂定为3700万元,其中市留1000万元,其余分解到各县(市、区)。市级粮食风险基金,继续执行各县(市、区)按公粮任务每50公斤上交5元的规定。各县(市、区)一级粮食风险基金的来源:一是根据财力情况,在预算中逐年安排;二是公粮增值部分的收入;三是粮食放开后,省拨给的粮食补贴款节省部分;四是在城市增容费中提取20%,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五、抓紧粮食市场和仓储设施建设
按照“统一规划、适度超前、相对集中、分步实施”的原则;市规划新建1亿斤容量、功能较为配套、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储备周转库。各县(市、区)要抓紧抓好粮食集贸市场的建设,同时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使其规模有序。粮食部门要掌握粮食批发主动权,对仓储设施进行重新规划清理,相对集中。重点仓库财政部门要拨给部分修缮费用。
六、健全粮食管理机构
市、县(市、区)粮食局属必设机构,必须保留。按“两线”运行的要求,对粮食部门从事政策性业务的人员,其工资费用由财政支付。
附:全市“米袋子”政府领导负责制考核指标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五年六月—日
全市“米袋子”政府领导责任制考核指标
单位:贸易粮、万公斤
备注:(1)粮食播种面积、总产按市计委已下达数。(2)国家粮食定购按1994年省下达计划。(3)地方储备粮食按省下达计划数。(4)粮食风险基金按各县(市、区)自报一个月口粮的本金。(5)粮食市场建设按省要求,每个县建设粮油集贸市场一个,三年内建成,今年要做好规划、选址、设计等工作。(6)粮库建设今年要完成规划、设计、选址、立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