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直企业单位离休干部生活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3 16:06:3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揭市函字〔1994〕 5号
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保障离休干部各项生活待遇的落实,根据上级有关离休干部共享经济成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市直企业单位离休干部可享受本企业在职领导干部的奖金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数计算。
以上通知,从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