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办发〔1994〕 1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1994年春节即将到来,为了过一个喜庆欢乐、清正廉洁的节日,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重申以下要求:
一、不准借节日之机向本单位干部职工滥发钱物,也不准利用各种会议和庆祝、表彰活动,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
二、不准用公款赠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也不准接受此类礼金和有价证券。
三、不准下级单位向上级单位或领导赠送土特产品和其他礼品,不准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索要土特产品和其他礼品。
四、不准用公款组织或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并要切实负起责任,管好部属。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各级党委、政府要继续采取措施,抓好近期反腐败斗争三项任务的落实,巩固前阶段取得的成果。
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99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