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

www.jieyang.gov.cn

关于明确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机构职级的通知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3 16:07:1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发〔1994〕9号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设立以来,市委、市政府根据改革的精神和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管理机构,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授予相应的权力,是适应试验区的发展需要的,应不予改变。但鉴于市区区域的调整,为理顺关系,特对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的管理机构职级作相应调整:

  一、揭阳经济开发试验区为处级单位。试验区设立的管理委员会、党委会领导成员配备7至9人。管委会与党委会领导成员一般可以交叉兼职。领导成员的任免由市委决定。纪委会书记由党委副书记或委员兼任,副书记由科级干部担任。

  二、管委会下设的管委办公室(增挂党委办公室牌子)、劳动人事局、经济贸易发展局、国土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增挂税务局牌子)、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局等管理部门为科级单位;内设机构名称可予不变。

  三、公司一律不定级别。商业进出口总公司、企业发展总公司、开发建设总公司、公共事业公司、农业发展总公司、交通航运总公司原定的副处级级别取消。今后新设立的公司一律不定机构级别。

  四、干部的任免、调配等均参照现行的市对县(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揭阳市委

揭阳市人民政府

1994年5月3日


相关阅读
揭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