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函〔1994〕39号
榕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配合广梅汕铁路揭阳路段建设,经4月6日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现就揭阳火车站站前小区规划建设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揭阳火车站站前小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划留部分用地及旧村庄的改建和改造),均须严格按照站前小区规划进行建设。对违反规划的建设项目要进行调整。
二、站前小区规划由市城建局负责实施和管理。小区内所有建设单位,均须到市城建局办理报建手续。
三、市城建局对报建收取的各项收费应设立专户,全部拨给市铁路办用于配套站前小区的市政建设。市铁路办也应设立专户,专款专用,根据实收情况及时实施规划配套。
四、站前小区的土地由榕城区国土局负责统征,严格按照站前小区的规划功能安排出让。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