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4〕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与经济的发展,和上级的要求差距还很大。目前,全市81个乡镇,实现“三个一”(即每个乡镇有一所敬老院、一家扶贫福利企业、一个储金会或基金会)的仅有25个,实现“二个一”的有34个,实现“一个一”的有18个,还有4个乡镇空白。
为加快我市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更好地发挥社会稳定机制作用,根据党的十四大《决定》和省委关于尽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逼性,切实加强领导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加剧,优胜劣汰明显,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解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稳定的迫切需要;同时由于农村产业分工日趋细密,家庭功能弱化,对社会化服务的依赖性普遍增强,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与经济领域的社会化服务相配套,已成为实现小康目标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此外,建立农村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使农村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这是事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在当前,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的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增加社会福利设施,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提高我国国际声望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不仅是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农村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得力措施,把建设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政府总体行为,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八五”期间的主要任务
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框架阶段,即每个乡镇实现“三个一”;第二阶段为网络化阶段,即以“三个一”为基地,分别建立老年人、扶贫户、残疾人、受灾群众贫困户三个服务中心,以形成网络化;第三阶段为体系形成阶段,即在第二阶段基础上,通过建立和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初步建立以“三个一”为依托,以民政福利基金为支柱,以救灾扶贫、老年人、残疾人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省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今年内,榕城区和惠来县要实现乡乡镇镇有“三个一”,其余三个县(市)要有85%的乡镇实现“三个一”;明年底前,全市所有乡镇都要实现“三个一”;至“八五”期末,要求50%的乡镇进入网络化阶段和体系阶段。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本单位发展目标和计划,并分解下达任务落实到基层,经常指导,检查督促。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适时组织检查验收,狠抓落实。
三、广泛筹集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资金
建设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办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一是筹集一定数量的各级地方财政和村(居)委集体资金;二是多形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三是用活用足用好政策,多方争取国内外各界人士的捐资;四是筹集各级民政部门掌握的救灾扶贫周转金,用于发展乡镇扶贫福利企业;五是有奖募捐提取的福利资金。
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介,要大力宣传农村基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增强群众的社会保障意识,促使社会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