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3〕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市打私办《关于加强反走私工作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八日
关于加强反走私工作的意见
揭阳市人民政府:
建市一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反走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市现已查获走私案件90宗,处理改造、拆除有抗缉私装置的铁壳船15艘,缴获罚没变价款达一千多万元。但是,由于我市是新建市,机构、人员新,装备落后,设施不配套,有些关系尚未理顺,难以适应当前反走私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反走私工作,根据全国、全省反走私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要充分利用宣传工具,广泛深入地开展反走私斗争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开展这场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尤其是走私活动比较严重的地区,要运用广播、电视、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反走私的大气候,力争在近期内把市区、沿海等重点地区的走私活动基本刹住。
二、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反走私会议和粤府办〔1993〕59号文件《关于加强海上缉私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公安、海关、边防、工商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开展清查、打击走私活动。各打私职能部门在开展工作过程中,要严格缉私纪律,不能超越范围缉私。今后对违反缉私纪律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对行政人员参与走私、护私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那些阻挠、干扰走私案件查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要继续加强缉私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各地要分期分批搞好缉私人员的培训工作,使之明确有关的法规、政策、任务、纪律和联络方法,逐步建设一支政策性强、熟悉业务、善于战斗的文明执法队伍。
四、各级党政要高度重视打私工作,第一把手对重大的走私案件,要过问审理情况,把好处理关。各级打私部门要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多请示、多汇报,争取党政的重视。要主动牵头,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上下、左右的关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走私活动的规律和特点,开展集中清查打击行动。走私活动比较严重的县(市、区),要制定方案,开展专项斗争。年底前,要开展一次清理船舶、净化港湾的统一行动,坚决取缔“三无”(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证件)船只。其他县(市、区)也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反走私工作方案,各地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要及时报市打私办。
五、要做好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根据粤打私字〔1993〕第25号文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今后,凡属打私罚没物资一律实行公开拍卖。在专业拍卖行未成立之前,先指定市商业局拍卖行负责。专业拍卖行由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联合筹建。同时,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着手组建由各执法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拍卖行监事会,负责管理缉私罚没物资的拍卖工作。罚没款的处理,要坚决执行粤打私字〔1993〕第25号文的通知精神,实行收支“两条线”。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单位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
打击走私办公室
一九九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