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3]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全国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第三产业普查协调小组。由张浦骏(市政府)同志任组长,陈祖青(市计委)、袁略文(市统计局)同志任副组长。市计委、经委、外经贸委、建委、科委、财办、财政局、公安局、交通局、统计局、工商局、税务局、旅游局、人民银行和中央、省、部队驻揭有关单位各派一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的具体工作,由许世义(市统计局)同志任主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联系电话:620246。
各县(市、区)、市经济开发试区要抓紧成立相应协调机构和办公室,负责普查工作,并将协调机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名单于九月十五日前上报市第三产业普查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也要相应建立工作机构,切实做好本部门的普查工作。
普查经费按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财政解决。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三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