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撤销普宁县设立普宁市的批复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23 16:00:24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粤民基〔1993〕129号
揭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普宁县设市撤县的请示》收悉。经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民行批〔1993〕71号批复),同意撤销普宁县,设立普宁市(县级),由省直辖,以原普宁县的行政区域为普宁市的行政区域。省人民政府决定委托你市代管。普宁市人民政府驻原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不增加机构和人员编制。
广东省民政厅
一九九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