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办〔1993〕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执行“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三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贯彻执行“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意见
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建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制度的请示的通知》(粤府办〔1993〕13号)精神,为使我市统一代码标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统一代码标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部门应互相支持、密切配合,明确任务,落实措施,保质保量完成我市统一码标识工作。
二、各部门的职责
(一)我市统一代码标识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由市技术监督局负责。市技术监督局成立统一代码标识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市级及市区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代码标识的编制、代码证书的颁发、整体控制、管理、维护及建库工作。各县(市)也应成立工作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的统一代码标识工作。
(二)市、县(市、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编制和民政部门负责赋予由本机关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的代码,并将赋码结果送同级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其中榕城区直接送市技术监督局统一备案)。各县(市)技术监督局在上报省技术监督局的同时应抄报市技术监督局备案。
(三)代码标识的应用由银行、财政、公安、税务、计划、统计等部门负责强制执行。市技术监督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揭阳市分行联合行文,在全市银行系统率先强制推行,以带动全市统一代码标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广播、电视、报社等宣传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配合代码标识工作的推行。
三、统一代码标识的工作安排
(一)落实机构人员以及做好宣传、培训、调查摸底等准备工作;(二)代码段的分配和代码标识的赋予;
(三)申请代码证书的审核、登记;
(四)强制应用统一代码标识;
(五)建立数据库和形成全国企业、事业、机关和社会团体统一代码标识信息自动化管理。
根据省对粤东片的统一部署,统一代码标识各项工作于今年十月前完成,十一月份进行总结,检查验收并建立数据库。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单位执行。
揭阳市技术监督局
一九九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