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府〔1992〕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加强对全市禁毒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如龙(市政府)
副组长:方 辉(市公安局)
林楚怀(市府办公室)
冯锡发(榕城海关)
成 员:庄聚城(市委宣传部)
谢 烽(市财政局)
伍乘彻(市民政局)
侯乐居(市司法局)
蔡和耀(市卫生局)
吴敦实(市工商局)
陈英俊(市农业局)
李秋葵(市林业局)
李光灵(武警支队)
揭阳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方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电话:629924)。
揭阳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对外称揭阳市禁毒委员会,领导小组组长为委员会主任,领导小组副组长为委员会副主任。
揭阳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