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市长陈东的提请,揭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4月1日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蔡榜藩同志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李健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范林兵同志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育文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王辉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丽梅同志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谢耀琪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陈岳泉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
袁略文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陈建雄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詹汉池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陈伟强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傅友好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许汉焕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平河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全录同志为市水务局局长;
郑慈透同志为市农业局局长;
卢培群同志为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李锡安同志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春明同志为市卫生局局长;
贝舒勉同志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唐莉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张继钦同志为市外事侨务局局长;
朱享生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陈少锋同志为市体育局局长;
胡焕华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江林生同志为市物价局局长;
刘佑知同志为市林业局局长;
方宙同志为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柳沐荣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克新同志为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赖源凯同志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黄伟忠同志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特此公告。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