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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情况的报告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1-08 14:43:4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省政协

  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情况的报告


  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按照省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的函》(粤协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我市提案办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揭阳市办理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共4件(第20210450、20210473、20210669、20210829号),均为会办件。我市已按时将会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同时录入广东省数字政协系统。在办理省政协提案的过程中,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办理省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承办的所有提案均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领衔办理,


  市政府办公室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具体落实,办理任务细化分解,严格办理时限,确保提案办理质量。

  (二)完善机制,规范办理。我市从完善提案办理机制入手,规范办理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牵头单位、分管领导、任务分工、责任科室、经办人员、时限要求等,严格执行签收登记、交办流程、答复格式等办理环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基础制度文件、答复内容和相关佐证材料在广东省数字政协系统填报。

  (三)加强沟通,注重实效。提案办理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部门相互沟通配合才能确保取得成效,在办理过程中,我们注重加强与提案委员的沟通联系,提高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协助配合各主办单位办理提案,形成办理合力,确保办理实效。

  三、办理实例

  省政协办公厅将《关于推动TOD+PPP模式下粤东地区城际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的提案》(第20210669号)交由   省交通运输厅主办,我市会办。我市高度重视,将会办件当作主办件认真办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按时将会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我市提出的会办意见如下:

  1、揭阳市支持以TOD+PPP模式推动粤东地区城际铁路沿线土地综合开发,TOD+PPP模式既可以减轻未来粤东城际项目运营资金对地方政府的压力,又增加社会资本参与铁路项目建设的投资机会,有利于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实现利益共享。

  2、在保障铁路运输功能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铁路沿线及毗邻地区的空间布局,推动特定范围内的土地实施综合开发利用,对建设一体化的城市综合体、高标准的汕潮揭临港空铁合作区,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3、粤东城际铁路揭阳段沿线选址主要在我市空港经济区,项目的选址应尽量避免或少占基本农田。现阶段选址涉及占用基本农田11.9798公顷,我市已向省自然资源厅申请组织开展《粤东城际铁路潮汕机场至揭阳南段项目涉及揭阳市空港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粤东城际铁路潮州东至潮汕机场段项目涉及揭阳市空港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粤东城际铁路汕头至潮汕机场段项目涉及揭阳市空港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评审论证工作、占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工作。

  4、粤东城际铁路建设项目周边土地的综合开发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较多,建议由省自然资源厅向自然资源部申请计划单列或使用省预留指标。

  5、粤东为我省经济落后地区,粤东城际铁路沿线需征拆的村居大多数为经济薄弱地区,建议省结合地方实际适当给予经济支持,并因地制宜通过“三旧”改造方式促进土地综合利用开发,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和城市扩容提质。

  2021年,我市的提案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政协领导及政协委员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由于我市财力较弱,一些需高投入的提案还难以落实;办理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下一步,我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探索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将政协委员的提案转化为新成效、新成果,促进提案办理工作更上新台阶。

  专此报告。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表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联系人:彭晨聪,联系电话:0663-876869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附件


  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评价考核表


内容

项    目

分值

自评

考评

1、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经常过问和研究办理工作

6

6

2、有明确的分管领导、综合协调机构及经办人员

4

4

3、办理工作制度健全、程序规范、责任明确

4

4

4、有必要的经费保障

2

2

5、按要求参加办理工作相关的会议、培训

2

2

6、实事求是开展自评,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3

3

7、立卷、归档及时规范

2

2

8、积极主动完成交办、督办单位布置的相关任务

3

3

工作

9、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交办的提案;对交办意见有异议,按规定程序、时限反馈交办单位,提出调整意见并说明理由

4

4

10、及时部署办理工作,制订办理方案,落实办理责任和目标要求,安排好办理进度

6

6

11、主办单位主动加强与会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会办单位密切配合会办工作,按规定要求、时限提出会办意见

4

4

12、在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调查研究,加强与提案者的联系沟通,主动通报工作情况,积极回应意见建议

6

6

13、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牵头领办一件以上重要提案,并积极协调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6

6

14、办理工作讲求质量,注重实效,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抓紧解决,对暂时未能解决的制定计划,逐步解决

8

8

15、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工作

5

5

16、答复意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程序、格式规范,针对性强,有理有据、态度诚恳、文字精炼、表述准确;对答复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做好保密工作

5

5

17、书面答复前先征求提案者意见,寄送答复意见时做好登记,并附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3

3

18、重视做好列入计划解决提案的后续办理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及时复告提案者

3

3

19、认真开展总结,按时报送总结材料,总结材料条理清晰、内容充实,有典型案例

4

4

内容

项目

分值

自评

考评

20、

主办件10件以上或会办件20件以上,并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2

主办件20件以上或会办件50件以上,并按时完成办理任务

2

21、服从交办意见,积极承办因部门职能交叉、内容复杂等原因,较难明确界定承办单位的提案

2

22、主办省领导同志牵头督办的重点提案,组织协调有力,方案周密,程序规范,扎实有效

4

23、会办省领导同志牵头督办的重点提案,积极认真,密切配合

2

24、个案办理吸纳合理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推动落实,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

4

25、办理工作得到省领导同志肯定或提案者书面表扬

4

26、办理工作敷衍塞责,推诿办理任务

3

27、对省领导同志牵头督办重点提案,重视不够,组织协调不力,程序不规范,无明显实效

5

28、填报自评不实事求是,与实际核查明显不相符

5

29、对督察评议重视不够,搪塞应付

3

30、提案者最终反馈意见为“不满意”的

4

                 总        计

80±2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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