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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31 16:12:5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府函〔202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食安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考核结果已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2020年,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统筹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组织领导责任、监督管理责任、能力建设责任以及安全保障责任,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全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稳中向好。经综合考评,2020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最终考核结果为(排名不分先后):揭东、揭西、榕城3个县(区)评为A级;普宁、惠来、空港3个县(市、区)评为B级。按照《广东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和《揭阳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规定,对考核结果为A级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予以通报表扬。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地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行奖惩的重要参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具体考核情况由市食安办另文印发。各地要针对失分项目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整改落实情况及时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名义报市食安办。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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