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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1-10 10:13: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揭阳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签发人:张 科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呈报。

  附件:揭阳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联系人:林斌,联系电话:13509044699)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0日

 

 揭阳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监督下,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东省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和国家、省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统筹谋划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贯彻落实,统筹部署2019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围绕国家、省、市部署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通过加强督导促进《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提出的43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制定印发了《揭阳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揭法治办〔2019〕10号),明确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二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考评工作。积极完成2018年度省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工作,我市在2018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排名全省第15位,相比2017年进步4名,实现较大提升。三是高效完成省督察组对我市的专项督察任务。今年10月,组织召开全市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动员部署会,派出7个督察组深入全市各地、相关单位、有关企业开展专项督察。共组织召开7场汇报会,14次座谈会,走访28家民营企业,发放调查问卷80份,查阅执法、司法案卷100多个,审查台帐资料1000多份,发现存在问题30条,做到真督实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督察工作。四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推荐工作。印发《揭阳市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揭法治办〔2019〕13号),积极动员市县部门主动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通过书面审查、实地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从13个申报单位中筛选出5个单位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

  (二)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我市整体行政效能。

  一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工作要求,顺利完成了2019年市县机构改革。为做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全市印发了《揭阳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17个配套文件,对5个县(市、区)印发了《关于做好县级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等12个机构改革相关配套文件。二是周密制定部门“三定”方案,完成单位挂牌和人员转隶。目前,市、县(市、区)部门“三定”规定全部印发实施,市直25个新组建或调整部门全部完成挂牌,领导班子全部调配到位,34个涉改单位的人员转隶全面完成;78个机关事业单位共调整职责160项。5个县(市、区)也已全面完成新组建或调整部门的挂牌和领导班子配备人员转隶、职责划转、办公用房调整等工作。各地各部门均已按照新的“三定”规定入轨运行,做到精细分工、高效运转、执行到位。三是分类推进管理体制改革。针对不同的功能定位,系统构建空港经济区、产业转移工业园、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粤东新城等四个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功能区管理机构的管理体制框架;按程序申报设立揭阳高新区管委会,加快推进揭阳高新区申报国家级高新区工作;向省申请设立大南海工业区党工委、粤东新城党工委,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普侨区管委会和大南山侨区管委会分别调整设置为普宁市和惠来县的政府派出机构,充分做好体制调整的过渡衔接工作。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印发了《揭阳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关于重新公布省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等文件,严格要求按照现有权责清单为基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参考省直部门重新公布的权责清单内容,机构和职能调整等,对应调整行政权责清单。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职权下放。把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和城市管理、卫生共7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纳入市县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印发7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和4个优化综合执法体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工作协调和保障机制,将执法职能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倾斜,大幅减少执法层级、队伍种类。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规范事项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争取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至12月底,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网上零次跑动比率60%,市政务服务网受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40412宗。市县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76%,市、县(区)二级共有207个单位进驻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事项5625项。四是深化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应用和数据互联。扎实推进我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应用,做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实现全市政务大厅系统集约化一体化。2019年,揭阳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已向省和国家同步办事过程数据99809条,上报办件量列全省第十位,有效解决了重复建设、服务标准不统一、数据不同源、不共享、不同步等问题。五是推进我市电子证照的建设和应用。截至2019年12月16日,揭阳市已完成191个部门(市级51个、区县级140个)进驻登记及实施工作,已开通56种证照目录(市级38种,区县级18种),累计签发电子证照20544626张,已启用用证事项4130项(市级1104项,区县级3026项)。在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为市级部门开通1085个事项可应用电子证照查验“电子营业执照”服务,切实做好机构改革后企业群众办事“找得到、查得准、办得成”。

  (四)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促进重点领域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地方性法规方面,审议通过《揭阳市市容管理条例(草案)》《揭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并以议案形式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政府规章方面,修订了《揭阳市人民政府拟定法规草案和制定规章程序规定》,有序推进《揭阳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工作。审查方面,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7件,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均经过严格合法性审查后出台,审查过程中,注重立规过程的公开性、透明性以及公平竞争审查,要求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要求部门出具部门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意见2件。备案方面,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报备工作,2019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共报备4件。近四年来,我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报备,无一被撤销。三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评估清理方面,对《揭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规定》、《揭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定》和《揭阳市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三个期限即将届满的规范性文件做好评估清理工作,按程序予以保留。专项清理方面,印发了《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涉及机构改革的市本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积极做好涉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程项目招投标、外商投资等专项领域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均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修订《揭阳市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扎实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定《揭阳市2019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列入听证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起草部门应当组织听证,深入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二是加快推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意见的通知》,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商务、司法等部门,加快推进我市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清理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要求市、县、镇三级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存量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梳理,认真审核排查。进一步优化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服务模式。采用公开选聘的方式,从我市律师事务所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顾问单位,市人民政府聘请该律师事务所2名执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同时,采取固定坐班服务与机动服务相结合的方式,由律师事务所选派2名法律助理常驻市司法局协助处理法律事务。市政府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已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市府直属部门也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形成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覆盖”,提高了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做到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四是通过建立完善法律顾问机制,促进法律人才深度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以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如全程深度参与中石油大南海埔洋村整村搬迁的工作,埔洋村整村搬迁事项自8月8日房屋搬迁公告发布后1个月内,全村443户都签订了搬迁安置协议书,拿到了安置补偿奖励,签约阶段做到零上访、零投诉,村民利益得到最大化保障,搬迁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有效推动了国家重点项目落地。同时,促进法律人才深度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措施、重大投资项目以及重要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查等法律事务,如揭阳市人民政府与美国通用电气实体关于揭阳市临港产业园区风电机组总装基地投资合作协议、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发揭阳滨海新区粤东新城合作协议、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工程惠来段征地拆迁实施协议等的合法性审查。为市领导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和降低决策风险。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了《关于要求报送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函》(揭市司函〔2019〕64号),并在11月对各地各部门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督察调研,督促各地各部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面启用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印发了《揭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揭市司函〔2019〕95号),要求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完善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事前执法主体信息,填报5月1日以来作出的行政许可、处罚、检查、强制、征收、征用等六大行政执法活动的执法结果。据统计,机构改革后,共有200家行政执法公示单位,已在执法公示平台中录入130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538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230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除公安系统通过公安专栏公示执法结果外,其他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调录入“双随机”行政检查494宗、行政处罚2457宗、行政强制61宗,行政许可7987宗,行政征收24宗,行政征用0宗。目前,全市落实公示制的单位达100%,与深圳市并列全省第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学习培训。2019年,全市共组织8场行政执法网上考试,共有1841名行政执法人员报考,考试通过率为86.3%,相比2018年的通过率75.8%大幅提升。受理申领和换发《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2183份。通过严格考试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有效提升我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培训方面,2019年11月,召开了全市2019年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班,并邀请省司法厅曾洁副处长为我市司法系统和行政执法单位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解读”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标准”两项课题作专题辅导,大力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对“三项制度”的认识,切实提升我市行政执法能力。完善自由裁量工作。修订了《揭阳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并严格审查各单位制定修订的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文件合法性,通过考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方式督促各执法机关在执法活动中准确运用自由裁量权。五是全面加强重点领域专项执法活动。加强上下联动,结合扫黑除恶,积极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主力军作用,强化食品药品、知识产权、质量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专项执法,严守安全底线,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219宗,罚没金额989.74万元,其中,食品药品类案件273宗,罚没金额462.96万元,知识产权类案件100宗,罚没金额99.98万元。

  (七)建立健全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复议诉讼机制,大力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效果

  一是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的试点工作,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制度。2019年至今,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4件,已审结案件100件,已审结的案件中,维持11件,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共22件,驳回请求37件,终止以及其他处理30件。二是创新复议审理模式。采取“调查+听证”的审理模式进行审查的案件84件,占已结案件的84%,打破“关门办案”局限,严把事实认定关口,把调查办细,把证据办实,把案件办精,有效化解行政纠纷,降低行政诉讼发案率,推动阳光复议,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注重和解调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立足行政复议案件多发于基层村居的特点,采取调解挺在前,力量往下借的方式,坚持把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立案、调查、审查等复议各个阶段,充分发挥镇街、村居人民调委会作用,发挥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律师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法律专业作用和普法宣传作用,达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四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1月至今,发生市政府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件,二审案件8件,再审案件1件,代市政府提起上诉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辩、举证的工作,按规定做好出庭应诉工作;五是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及领导干部旁听活动。为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建设,2019年12月13日,市人民政府在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2019年揭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暨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市县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社会各界公众等共计150多人旁听原告谢某东诉被告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人民政府、第三人洪某鑫工伤行政确认及行政复议纠纷案件。通过旁听活动,强化我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八)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认真贯彻《揭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由市委书记主持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会议有18个议题涉及传达学习和研究讨论法治有关工作,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和机关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同时,由市长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定期学法,如市政府六届35次常务会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解决重大企业违约金支付问题;2019年6月26日,市政府六届39次常务会议,邀请省自然资源厅张英奇副厅长作提高土地管理法治水平,打造法治政府专题辅导报告。二是市纪委监委牵头制订并以市委名义出台了《中共揭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治理为官不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揭阳市委关于打造担当作为干部队伍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激发干事创业动力。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整体水平距离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法治政府目标尚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基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识不够强烈,没有将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发展经济的办法还不够多、措施不够实,不能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二是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把握不准,导致个别属于规范性文件应当送审的而没有送审;规范性文件送审稿质量不高。个别部门不重视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协调相关部门意见,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对待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三是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中法律适用能力不强。执法过程中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违反法定程序,重实体、轻程序。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市将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快推进落实揭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6-2020年)进一步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统筹协调各县区各部门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做好依法行政考评工作,认真分析省、市依法行政考评结果,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发挥考评的方向标作用,高标准建设法治政府。

  (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向更高层次发展,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全面落实中央、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继续做好上级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继续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对保留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巩固和深化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制度;继续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在线应用。

  (三)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和制度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加大力度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制定地方性法规,着力通过立法形式推动和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做好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论证、征求意见和审查工作以及规章实施后的社会评估工作,不断提高法规政策制定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度;及时清理、修改相关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做好“放管服”改革制度保障,加强对规章配套制度建设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调研,推动政府规制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四)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加快推进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按照国家、省的部署大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我市行政执法水平,

  (五)全面推进我市阳光政务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联动水平,完善“互联网+政务”平台,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规范与体制机制,基本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的政务公开新局面。

  (六)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深刻认识深化机构改革对各领域改革发挥的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坚持以法治方式推进改革,通过改革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从根本上解决深层次矛盾问题,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增强揭阳的吸引力和竞争力,确保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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