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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网 作者:市电子政务办 发布时间:2019-01-31 14:29:4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

 

揭府办函〔2019〕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小微工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鼓励、引导和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整体经济质量和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8〕273号),结合我市小微企业发展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各县(市、区)要以经济户口清查作为切入点,将现有年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按不低于发展预期数的1.2倍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及时跟踪掌握库内企业生产运行情况。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库内企业的全方位服务,开展包括扶持政策、财税知识、统计报表等内容的小微企业上规模辅导培训。择优对新升规工业企业增资扩产、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支持,通过实施事后奖补政策,引导和鼓励新升规企业利用先进装备进行技术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二、落实新升规培育扶持奖励资金。2018—2020年期间达到规上标准并首次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名录库的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不超过5万元奖励,用于激励企业上规模发展,支持开展企业培育等服务活动其中:第一年奖励2万元;第二年(企业第一年度审批时新增在库,至下一年度审批完成时仍在库,期间为一个完整年度,下同)企业仍在名录库中的,则再奖励3万元。获得资金奖励的新升规企业须按要求实事求是上报相关统计报表,做到不漏报、不少报。奖励事项的申报、审核及资金计划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出,市财政局下达拨付。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同步给予奖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三、进一步减轻新升规企业的负担。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减半征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新升规企业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更名时,符合国家相关企业改制重组契税政策规定的,可免征契税;投资主体、经营场所不改变的,可按规定免收交易手续费、登记费。企业新升规后,符合条件的,可延期缴纳税款,暂缓加收因补缴原有职工社会保险产生的滞纳金。符合条件的新升规企业,可申请就业补贴租金补贴直接购销用电。[市税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揭阳供电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四、完善新升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新升规企业引进的外来高层次人才,符合《揭阳市实施引进和使用好中高级人才行动计划(2018—2020年)》规定的,可享受安居保障、医疗保障、配偶安置等系列保障政策。对新升规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按照如下标准发放生活补助: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免租入住一套面积80平方米7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公寓,并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在揭连续工作满5年后可分别享受每人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对已引进且在我市连续工作满5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若将继续留揭服务的,由市财政给予每人20万元购房补贴;新引进的全日制重点院校本科生,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人3万元生活补贴,在揭连续工作满5年后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新引进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由市财政给予每人25万元生活补贴,在揭连续工作满5年后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新引进具有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由市财政给予每人15万元生活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五、加大对新升规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支持。新升规企业引进的非本地户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小学和初中的,由各地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协调在其居住地相对近的公办学校就读。[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六、支持新升规企业提高科技含量。按照市县级财政各承担50%的标准,对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升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新升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授权的PCT国际专利、中国发明专利给予官方费用资助及专项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和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和广东专利优秀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七、强化对新升规企业的用地支持。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解决新升规企业的用地需求,对新升规企业因增资扩产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要优先予以安排用地指标对新升规企业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要建立绿色通道,根据企业具体情况提出解决办法,推动企业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八、强化对新升规企业的融资支持。推动政银企合作,鼓励银行机构开发针对新升规企业特点的专项金融产品,采取优先提供授信额度等方式,加大对新升规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要将新升规企业优先纳入各类政府信贷补偿资金企业库,重点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面向新升规企业的融资业务。市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金要按规定优先新升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市金融工作局牵头,人行揭阳中心支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九、加大对新升规企业的上市扶持力度。对拟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新升规企业,除按属地享受所在县(市、区)的上市扶持政策外,市级财政有受益的,分阶段给予资金扶持:拟上市企业与上市保荐机构签订正式辅导协议,完成股份制改造并经广东证监局同意辅导备案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拟上市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国家证监会正式受理企业上市(IPO)申请,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市级财政没有受益的,在国家证监会正式受理企业IPO申请后,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成功在省内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实施股份制改造或挂牌后累计实现融资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行揭阳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十、优化对新升规企业的公共服务。建立省市县镇各级政府新升规企业直通车制度,升级改造揭阳市企业数据综合管理平台,建设揭阳市商事主体经济数据动态分析服务平台。强化小微企业统计工作和运行分析,将新升规3年内的企业作为中小企业人才培育等公共服务的重点支持对象进一步简化企业项目审批流程,规范服务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建立企业登记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投资服务集中咨询、集中受理、集中办事、集中服务、集中收费的联合办公制度,推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机制;组建代建机构和行政审批机构,集中建设管理市财政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逐步把可划转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划入行政审批机构,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编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检查行为。除查处投诉举报、开展大数据监测、办理转办交办事项、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等情形外,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对新升规企业的执法检查事项原则上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除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等确需重复检查的事项外,同一单位对同一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应急管理局、税务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市、区)要参照省、市的做法建立健全小升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推进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乡镇,全面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整合政策资源和要素资源,加大对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升规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加强政策宣传推介,总结推广小微企业上规模先进典型,示范带动更多企业提升发展。定期开展落实效果评估,确保企业的获得感不断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

、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项扶持措施的落实,紧紧围绕工业小升规培育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措施落实有人抓、有人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工业小升规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其他市直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市政府将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小升规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并定期对小升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成效较差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提请领导予以约谈。[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分别负责]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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