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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来源:市法制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21 11:26:1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到:

市政府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名 称


颁发日期


及文号


说 明


1


揭阳市直属单位公费医疗管理暂行办法


1992年12月3日


揭府〔1992〕33号


经我局核查,这8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已届满,但起草或职能单位至今未按《关于做好我市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的通知》(揭法函〔2009〕10号)进行清理、评估。根据《广东省政府规章清理工作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这8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2


揭阳市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1995年6月19日


揭府〔1995〕27号


3


揭阳市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


1996年8月22日


揭府〔1996〕56号


4


揭阳市计算机安全保护实施办法


1996年3月8日


揭府〔1996〕13号


5


外地驻揭阳市办事机构管理办法


1998年11月13日


揭府〔1998〕86号


6


揭阳市企业信用信息披露管理暂行规定


2002年8月30日


揭府〔2002〕70号


7


揭阳市企业信用信息采集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8月30日


揭府〔2002〕71号


8


揭阳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络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8月30日


揭府〔200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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