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揭阳市委党校(揭阳行政学院、揭阳市社会主义学院)主要职责:负责培训全市除中央党校、省委党校培训对象外的市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县(市、区)和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全市科级干部和市区股级干部;培训中青年党员领导干部;负责全市除国家和省行政学院培训对象外的国家公务员;对各县(市、区)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二)机构设置
中共揭阳市委党校于1992年5月挂牌成立(揭市机编[1992]3号),1993年2月加挂“揭阳行政学院”牌子(揭市机编[1993]17号文),2002年5月增挂“揭阳市社会主义学院”牌子(揭委发[2001]34号),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2000年5月起实行校委会领导体制,中共揭阳市委直属部门,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12个科(室、站),其中管理科室7个(参照公务员管理),教学科室5个。根据《印发中共揭阳市委党校(揭阳行政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揭市机编[2002]9号)规定,市委党校(揭阳行政学院)事业编制65人,2016年12月末,实有总人数58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财务收支情况,编制了我校的部门预算。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部门预算总收入1044.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4.5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80.00万元。
2、2017年收入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部门预算总收入1044.50万元,比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增加了333.11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2016年多了约62万元;(2)2017年市财政局将县处级班、村书记主任培训班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培训费用约133万元;(3)办公楼2条电梯年代老化、安全隐患大,2017年通过政府采购更换2条电梯,计划金额60万元;(4)有关部门与我校联合办班的班次越来越多,2017年度财政专户拨款预算比2016年度增加了5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总支出1044.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646.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8.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68万元。
项目支出398.1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38.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0.00万元。
2、2017年支出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部门预算总支出1044.50万元,比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出增加了333.1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比2016年增加了约62万元;县处级班、村书记主任培训班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增加了培训费用约133万元;通过政府采购更换2条电梯,增加了其他资本性支出;有关部门与我校联合办班的班次越来越多,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6.01万元,其中:办公费19.98万元,水费2.00万元,电费2.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2.0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10.27万元,公务接待费0.85万元,工会经费1.59万元,福利费0.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33.36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5万元,上级党校及有关部门到我校调研、培训考察,约170余人次,每人次50元标准计算,约需0.8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2017年我校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的公务用车2辆,维修、油费、保险费用约需6万元;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我校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采购2条电梯,按每条30万元计算,2条合计约60万元。
四、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