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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09 15:42:4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市场主体登记与监管,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市场经营秩序和网络商品交易的规范管理与监督,便利营商政策拟定与实施,统筹协调全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消费维权及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和市场合同监管,查处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装备财务科、政策法规科、企业注册科(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科合署)、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协调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科(与便利营商促进科合署)、企业监管科、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交易监管科、商标管理科、广告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经济检查科14个行政科室。下设经济检查支队、榕城分局、蓝城分局、空港经济区分局、大南海分局5个直属行政单位,分局下设19个工商所; 设揭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加挂揭阳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牌子)、揭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服务中心、榕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加挂榕城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牌子)3个直属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2017年列入部门预算合计470人,其中:行政编制数420人,行政工勤编制数26人,事业编制数24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5636.81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经费支出拨款5486.81万元、非税支出拨款150万元。

    2、2017年收入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收入预算与2016年的5471.48万元相比,增加了165.33万元。预算增加的原因:一是根据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从2017年开始,个人及单位负担的医疗保险费单列编制预算,由单位申报上缴;二是考虑2017年可能出现的增人增资等因素,涉及财政统发的工资、津贴、公积金等项目按上浮3%编制预算。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5636.8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2017年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4919.10万元,占87.2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08.0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2.2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58.7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717.71万元,占12.72%,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627.71万元(主要用于工商市场监管、流通领域商品抽查及安全监管、服务维权、工商信息化建设及电子营业执照载体等支出),设备购置费9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系统办公、执法、信息化等装备的购置)。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26.45万元(包括基本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主要为系统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430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及会议费20万元、福利费7.49万元、维修(护)费90万元、设备购置费9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50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以及其他费用368.96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开展工商业务工作所需的执法装备、办公设备以及工商系统视频会议设备的更新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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