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地震局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揭阳市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订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事业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3、管理地震监测工作,组织和管理群众测报工作,负责提出地震趋势意见。
4、承担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和协助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综合防御措施,并检查监督其落实情况。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管理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参与城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抗震减灾规划”的审定;管理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要工程建设场地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灾害的防灾工作。
6、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技术参数,负责工程抗震设防设计规范技术标准的审定和修订,参加重点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会审,指导和监督重大工程以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7、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科技工作与交流。
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减灾意 识。
9、领导所属事业单位及地震台站,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部门的政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和重要公文的督查工作;负责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文秘、档案、信访、财务以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行政后勤管理工作。
2、监测科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工作、地震信息系统和地震预报的管理;组织震情趋势会商并提出震情趋势意见,制定监测预报工作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负责地震联防协调和地震应急指挥的日常工作;组织管理防震减灾和地震监测预报科技攻关项目及其成果交流、推广和应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地方地震台站和群众测报点的工作;负责全市观测站(点)的业务指导与管理;参与全市观测站(点)监测业务的联系、资料收集、处理上报评比工作。
3、工程防震科
主要职责:管理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管理全市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指导和监督生命线工程、重点工程、大型企业、重要城镇的工程防震工作:管理重要城镇、经济开发区以及重要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承担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和市交办的有关工程防震工作;负责工程抗震和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执法工作。
4、地震应急救援科
主要职能是“指导和监督全市地震应急工作;指导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对地震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避难场所的设置管理、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等工作的监督检查;承担政府抗震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
市地震观测站是市地震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2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3.4万元。
2、2017年收入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2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3.4万元。
2016年部门收入预算21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11.65万元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比2016年增加5.5%,其中增加原因:人员工资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23.4万元。
第一,基本支出211.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工资福利支出162.5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9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04万元。
第二,项目支出11.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1.9万元。
2、2017年预算支出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2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5万元,项目支出11.9万元。
2016年部门支出预算21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75万元,项目支出11.9万元。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比2016年增加5.5%,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6.91万元,其中:办公费5.43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万元,差旅费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工会经费0.54万元,福利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2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即各部门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四、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 其他说明
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为空白表,无数据。
第二部分 揭阳市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