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地方金融系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引导促进各类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2、制订本市地方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3、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协调、支持、配合各驻揭金融机构的工作;4、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5、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权益;6、研究拟定地方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协助国家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揭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正处级,内设2个科,其中综合科1个,金融发展科1个,人员编制7名,实有工作人员7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104.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补助)104.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非税收入0元。
2、2017年收入预算与去年持平。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04.53万元。
一是基本支出91.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工资福利支出69.7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3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1万元。
二是项目支出13.21万元,主要是处非、粤东金融强市、对外交流等公用经费支出。
2、2017年预算支出与去年持平。其中:机关运行经费补助拨款为13.36万元,具体安排说明如下:办公费4.6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5.4万元,其他0.34万元 。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部分为空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收入和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五、其他说明
1、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为空白表,无数据。
2、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3万元,与去年持平。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