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市人大代表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日常文书处理,督促检查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本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受主任会议委托,拟订有关议案草案;负责拟订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并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承担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要求,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反映情况,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参考;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的新闻报道和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对市人大会议、常委会会议以及对民主法制建设、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传报道;统一规划和管理市人大机关的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市人大信息网络的网页资料的编辑及制作等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组织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全国人大和各省、市人大来揭考察及本市县(市、区)人大公务往来的接待工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交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正处级单位10个,即常委会办公室和9个工作委员会。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科、人事科、调研综合科、信访科、宣传科、行政科6个职能科;工作委员会中,法制工作委员会设办公室、法规科、备案审查科,其他工作委员会各设1个办公室(正科处),共17个科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财拨在职人员69人,其中:行政机关在职人数69人,退休人员39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218.70万元。
2、2017年压缩经费开支收入预算比上年减少22.3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1218.70万元。
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981.1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2.16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5.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8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37万元。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办公费40万元、邮电费5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30万元、福利费1.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5.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07万元。
2、2017年压缩经费开支,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22.32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预算经费4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万元(共有公务用车12辆),与上年度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与上年度持平。
五、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
财政拨款支出: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拨款的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