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地方金融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受市政府委托,参与市直城市信用社退市清算中的债权受偿分配,收购市直退出城市信用社的部分债权及市直城市信用社特殊债务;3、参照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统一管理和盘活持有的资产和新增资产,使其保值增值;4、负责按程序变现相关资产;5、组织、追索债权落实,参与债权变现主张诉讼;6、承办市政府及市金融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揭阳市地方金融资产管理中心为揭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内设财务、综合、法律资产3个组,人员编制5名,实有工作人员5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7.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补助)52.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财政专户拨款0元,非税收入20万元。
2、2017年收入预算比去年增加2.3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及基本工资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72.78万元。
一是基本支出4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工资福利支出32.19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4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9万元。
二是项目支出28.28万元,主要是债权诉讼费、公告费、及培训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2017年预算支出与去年持平。其中:事业运行经费补助拨款为3.41万元,具体安排说明如下:办公费2.7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工会经费0.12万元、福利费0.08万元 。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部分为空表,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收入和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五、其他说明
1、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表为空白表,无数据。
2、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0.5万元,与去年持平。
第二部分揭阳市地方金融管理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