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群众艺术馆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揭阳市群众艺术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揭阳市群众艺术馆,于1997年7月成立,为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发挥“先进文化的代表”的积极性,组织开展示范性的文艺演出、展览、讲座、游艺等群众性文化艺术娱乐活动,辅导、培训文化馆站业务干部及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化社团人员;组织、辅导和研究群众文艺创作,并完成一定的创作任务,“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出版文艺报刊;组织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搜集、整理、保护民间文化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开展对外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拟订揭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制定揭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具体组织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认定、申报、保护和整治工作;跟踪检查重点项目的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对全市基层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业人员的指导和业务培训,建立和管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资料库。
(二)机构设置
揭阳市群艺馆内设部门5个:办公室、文艺创作部、文艺演出部、文艺培训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部。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14名,财政供给离退休人员3名。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30.85万元。
2、2017年收入预算增减变动及原因
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比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增加了20.14万元,增加18.19%。主要是由于工资标准提高及增加人员(2016年4月增加2人)导致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30.85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127.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28万元,包括在职在岗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个人医疗保险缴费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84万元,即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5万元,包括在职在岗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退休人员的生活及节日补贴;项目支出预算2.88万元,包括非遗保护日常工作经费1.88万元、文化志愿服务基层工作经费1万元。
2、2017年支出预算增减变动及原因
2017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比2016年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增加了20.14万元,增加18.19%。主要是由于工资标准提高及增加人员(2016年4月增加2人)导致增加。
三、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我馆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收入和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数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
第二部分 揭阳市群众艺术馆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