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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揭阳市地方税务局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来源:市地税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13 10:49:5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地方各税、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组织承担实施地方税、共享税及社会保险费、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征收的其他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负责纳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制定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流程,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和理论研究,规范税务代理行为。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负责编报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组织办理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负责制定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拟定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地方税收信息化工程建设。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对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实行垂直管理,考核任免和管理县(市、区)级地方税务局的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揭阳市地方税务局是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领导的直属机构,正处级。市局机关内设11个职能科(室)和2个事业单位(中心), 包括办公室、法规科、税政科、规费管理科、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信息管理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加挂基层工作科牌子)、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规费服务中心。下辖3个直属行政单位、5个直属机构。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5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万元。

2、收入预算比上年增加135.57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支出预算51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5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3320.97万元,占64.67%。项目支出预算1814.03万元,占35.33%。

2、收支预算比上年增加135.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新增机关事业人员的养老保险支出。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指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09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的维护费用14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用70万元、信息化建设费用7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万元、物业管理费用135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省局拨付的上划行政经费。

五、其他说明

我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所以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0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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