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房产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揭阳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揭阳市房产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房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地方性房产管理规章,经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核查落实各项房产政策;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研究制定房产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住宅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程序批准后组织并监督实施;
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市区保障性住房的计划、建设、分配、管理等工作,拟订市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施细则,经市人民政府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按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4、负责榕城区、揭东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空港经济区、大南山华侨管理区、普宁华侨管理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范围内的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包括:楼盘表管理;新建商品房销售管理(包含商品房项目销售备案、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存量房转让管理(包含购房资格审核与房源信息核验、存量房转让合同网签、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房屋抵押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屋面积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档案管理;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政策性住房产权与上市交易等具体监督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房产市场和房产价格的管理;
5、负责榕城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空港经济区公有房地产的管理、征租;负责市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区私产房屋落实政策的有关工作;
7、承办市人民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揭阳市房产管理局设置5个内设机构,均为副科级建制,分别是:人事秘书科 、房产交易管理科(加挂房产信息科牌子)、公有房产管理科(加挂住房保障科牌子) 、法制科、综合科。
揭阳市房产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10个,分别是:揭阳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揭阳市房产管理局第一房产管理所、揭阳市房产管理局第二房产管理所、揭阳市房产管理局第三房产管理所、揭阳市房产管理局第四房产管理所、揭阳市房产管理局第五房产管理所、揭阳市房产管理局房产评估事务所、揭阳市房屋安全管理所、揭阳市房产管理局空港经济区管理所、揭阳市房产管理局蓝城区管理所。
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1、2017年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市房产管理局编制预算收入合计1811.46万元,
其中:预算拨款1109.46万元,财政专户拨款702万元。
2、2017年收入预算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今年,我局根据市区房地产市场经济收入计划分析,结合上报有关文件收费规定政策,按照2016年度预算执行动态变化情况,2017年收入计划发展预期任务,适当增加当年上缴非税收入有关项目基数,非税收入安排资金1607万元,按同比口径计算,2016年非税收入1431.8万元。本次调整划分提高比例后,增加预算返还事业性收入175.2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1、2017年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市房产管理局编制预算支出合计1811.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60.65万元(含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项目支出22万元。
2、2017年预算支出增减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局可安排当年非税支出拨款1607万元,减去维护费(公共租赁住房)22万元后,2017年财力相应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来源为1585万元。其中:非税支出拨款883万元,财政专款拨款702万元。对比2016年度预算非税支出1431.8万元,总支出1585万元,相应增加预算数153.2万元,主要用于编列绩效工资支出缺额。
3、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空表原因是因为政府性基金今年没有列入预算。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2017年,我局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上级政策要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零(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7)。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二部分 揭阳市房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支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