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2017年预算公开(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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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10 11: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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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揭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揭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主要职责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承担省、市级下达的食品安全评估监测工作,承担食品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的快速检测工作。
(二)承担辖区内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监督检验任务,完成省级药品评价检验任务,为省局质量公告提供数据,加强药品快筛快检技术研发和推广使用工作,指导基层快筛快检室开展业务。
(三)承担辖区内保健食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四)承担辖区内化妆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五)承担辖区内部分医疗器械、医用材料及药用包装材料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六)承担辖区内酒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
(七)开展食品药品质量控制、检测方法的科研工作。
(八)接受食品药品委托检验,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九)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
(十)负责本辖区内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上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
(十一)承担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内设机购: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及计算机管理等日常工作;负责实验支持物资等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息、政务公开和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党务、监察、人事工作;负责财务、统计、资产管理工作。
(2)检品管理室
负责配合市局开展抽样工作和检品收发、留样、对照品管理、质保检查及报告书审核、打印、发送等其他业务管理相关工作。
(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室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开展本行政区域内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资料的收集、核实、评价、反馈和上报等工作任务。
(4)中药检验室
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西药复方制剂的检验,负责中药腊叶标本和中药药材标本的收集,鉴定,保管及管理,开展中药科研工作。
(5)化学药品检验室
负责化学药品、生化药品的检验、开展化学药品和生化药品的检验科研工作。
(6)品检验室
负责抗生素类药品检验,厂房洁净度检查,开展抗生素类检验科研工作。
(7)食品检验室
负责食品类质量检验,开展食品检验相关科研工作。
(8)酒类及保健品食品检验室
负责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用材料和药用分装材料、医疗器械的质量检测、承担食品药品快检工作,开展酒类、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食品药品快检的科研工作
(9)微生物检测室
负责食品类微生物各项目检测及餐具微生物检测,负责药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测和无菌、内毒素检查,开展药品、食品类微生物检测科研工作。
2、人员情况:我所核定公务员编制58人,现有在职人员28人,其中副调研员待遇级别1人,正科1人,主任科员1人,副科3人,副主任科员1人,科员11人,办事员1人,中级工3人,初级工1人,普通工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收入预算298.88万元,较2016年收入预算284.42万元增加14.4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59.92万元较2016年行政运行经费246.88万元增加13.04万元,原因为2016年预算编制时2016年度工资?hF8p??B017年预算编制时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按2016年度工资正常晋升后口径编制,增加13.04万元全部为工资晋升差额;住房保障经费25.96万元较2016年住房保障经费24.54万元增加1.42万元,原因为2016年7月份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后差额;食品安全专项经费13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
1、2017年全年部门预算支出298.88万元,全部为一般预算财政拨款经费,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59.92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公务交通补贴经费),住房保障经费25.96万元,食品安全专项经费13万元,全年预算支出与预算收入持平。
2、2017年预算支出298.88万元,较2016年预算支出284.42万元增加14.46万元。原因为2016年度工资正常晋升及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后差额。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6万元较2016年度无变化,根据2016年度公用经费列支情况,2017年公用经费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列支编制如下:办公费6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2.84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福利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所“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公务用车改革后每辆每年3万元的标准,公务用车改革后,我所2017年保有专业技术用车1辆,较2016年度持平,故“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没有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我所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39.44万元,根据2017年度公用经费列支情况,2017年公用经费预算支出按经济科目列支编制如下:办公费6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福利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维修(护)费2.84、其他交通费用13.4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部门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所固定资产期初数24874067.33元,其中房屋共5183.12平方米,合计9532991.29元,通用设备14837438.34元,专用设备88424.20元,其他资产合计415213.5元。本期资产增加3659585.00元,主要是用于购买检验检测设备等通用设备;资产减少1161262.76元,减少原因是由于2016年度车改拍卖了3辆车辆计541803.06元,资产清查时报废办公设备,检验检测设备一批,计619459.70元,合计1161262.76元。我所固定资产期末数合计27372389.57元,其中房屋9532991.29元,通用设备17389338.28元,专用设备69075.00元,其他资产合计380985.00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所将充分利用所用财政资金,以省局、省所、市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为指导,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力争100%完成省、市级下达的食品药品抽验任务,并全部完成检验并出具报告书、评价性抽验报表及基药抽验总结和分析报告,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奋发有为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工作态度,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乘势而上,拼搏争先,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促进医药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在一种新药或药品的新用途的临床试验中,其治疗剂量尚未确定时,所有有害而非所期望的、与药品应用有因果关系的反应。
(二)化学药品:是通过合成或者半合成的方法制得的原料药及其制剂;天然物质中提取或者通过发酵提取的新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用拆分或者合成等方法制得的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三)微生物检测:是运用微生物学的理论与方法检验微生物的种类、数量、性质及其对人的健康的影响,以判别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