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法制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决策的通知》(揭市财库〔2017〕20号)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予以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揭阳市法制局是市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审核和办理以及负责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市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和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共设6个科室:办公室、法制科、执法监督与依法行政科、规范性文件审查科(法规科合署)、行政复议科、法律顾问科。人员编制20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8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2016年末,实有人员19名,其中公务员18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1名。
二、2016年部门决算表格
有关表格见附件:公开表1至表8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收入总额244.89万元,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44.89万元,其他收入35.94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2万元。
2016年本部门支出总额245.84万元, 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6万元。
2015年度本部门收入总额225.98万元,支出总额225.47万元。
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长8.5%和9.0%,主要是增加4名公务员;实行公车改革,增加车补费用;根据国家统一调资政策增加基本工资和人员工资晋档,相应增加支出。
其中:
(一)“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65万元(车辆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30人次)。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数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购置费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万元(公务车辆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0.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7万元,比2015年支出增加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相应增加经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三)机关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x?p??B??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