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提高全市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及有关措施,起草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规章草案。
(二)负责产品质量宏观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市和名牌发展战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营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标准和质监法制体系。
(三)制定现代质量监管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质量技术监督科研和技术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攻关和重大技术引进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认证工作。按权限依法对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管认证机构,依法监督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地方标准制定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商品条码和数据识别编码的应用工作。
(六)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执行国家计量制度,建设区域最高计量基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推进工业、服务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七)负责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对特种设备进口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八)负责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涉及的质量安全事故。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监督抽查、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鉴定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按分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有关专项打假工作,对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
(十一)依法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质监系统干部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相关工作,指导全市质监系统规范化建设和行政效能、政风行风建设,统筹全市质监系统信息化建设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揭市机编发〔2015〕44号文件核定,我局设立9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人事教育科、3.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4.质量科、5.标准化科、6.计量科、7.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8.特种机电设备安全监察科、9.食品相关产品监管科。财务核算合并在局机关的两个直属行政单位:稽查局、直属分局。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1086.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3.67万元,其他收入122.85万元。比2015年决算总收入减少391.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质监系统机构改革,我局2016年正式由省直垂管改为地方政府管理,人员经费支出标准有所减少;比2016年预算增加12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广东省质监局追加了2016年应急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项目经费。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962.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35万元,项目支出301.96万元。比2015年决算总支出减少391.6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了3.9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标准有所减少及厉行节约,压缩了公用支出,故支出下降。
(一)“三公”经费支出
2016年度我局严格执行一系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控制单位公用经费支出规模,厉行勤俭节约,确保 “三公“经费只减不增。2016年度我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7万元,实际支出16.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15年持平,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计350人次;公务用车运行费14.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58万元。本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未有因公出国人员,未发生因公出国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2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40.15万元??3???B及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
2016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5部,其中公务用车2辆,执法用车3辆。 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
“三公”经费支出口径: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