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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本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0-18 14:13:4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2016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学校办学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义务教育,负责对残疾学生劳动技能教育、职业教育和职业指导工作。

我校有内设部门5个: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康复训练处、生活管理处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人数26名

二、预算执行分析

2016年度收入655.81万元,年初预算为244.39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411.42万元),2016年度支出总计665.30万元,预算支出为244.39万元(决算比预算增加420.91万元)。年初收入、支出预算与实际收入、支出偏差较大,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省级补助公用经费、学期中招聘新教师增加工资福利支出、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出等没有年初列入预算,因而出现了上述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偏差大的问题。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65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5.8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5万元,其他收入52.38元。上年度年末结转10.85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665.30万元,年末结转1.8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43.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02.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92.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56万元。

2、项目支出341.0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采购项目支出费用。

3、年末基本支出结转结余0.9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20万元,本年支出2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项目为基本支出2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7.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7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遵照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 学校没有公务用车,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其中: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03万元,全部支出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具体采购项目是康复训练功能教室设备设施、办公空调购置、教学一体机、校园监控及网络设备采购、师生学习生活办公所需相关家具采购、办公笔记本电脑、学生机房台式电脑购置等。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附名词解析: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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