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报送2016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揭市财评[2016]14号)和《关于批复2016年部门决算的通知》(揭市财库[2017]20号)有关要求,我局能够认真完成2016年度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及时做好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相关工作。现将2016年度决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建设事业、公用事业管理、市政建设管理的综合部门。内设12个职能科(室)及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市编委核定行政编制36名,工勤5名,实有人数40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即“三公”经费情况表)
9、政府采购情况表(空白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2016年收入决算842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28.9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85万元),比2015年减少7201.71万元,降低46.07%。2016年支出决算8429.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429.0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67万元),比2015年减少7200.86万元,降低46.07%。2016年决算综合收支与2015年决算数对比降低的原因主要是市财政部门对市直市政、公用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减少。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8429.09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521.4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水电费、差旅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行政运行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遗属人员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支出。2、项目支出7907.65万元。主要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节能环保、城乡社区等经费支出),对比年初预算增加7809.96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直市政、公用建设方面的投资没有列入年初预算。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2.54,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务用车改革原因,该项目支出比2015年减少3.91万元,降低60.62%;该项目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比预算略有结余。公务接待费0.5万元,接待批次为1次,共6人次。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公出国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5万元,比2014年减少25.13万元,降低57.74%。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度我局没有发生政府采购业务。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仅有1辆一般公务用车,价值25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尚未组织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四、专用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三)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如国土局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耕地开发、土地整理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等。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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