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外事侨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外事侨务及港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制订外事侨务港澳工作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组织接待外国访揭的党宾、国宾、友好人士以及重要来宾;接待和管理来揭从事公务活动的各国外交人员和外国记者;承办市领导的对外交往工作。3、负责本市人员因公出访管理工作,承办审批、审核市政府授权范围内单位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地区和邀请外国人来揭访问的有关事项;承办市级领导出访报批工作;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颁发、签证(签注)工作。4、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外突发情况。5、依法保护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以及相关的协调工作;做好归难侨的扶贫、救济工作。6、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捐赠款物的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华侨、外籍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引进工作,并对已引进重点侨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7、负责对外民间交流和友好城市工作,指导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工作;负责办理和指导、协调揭港澳官方、半官方、重要民间往来事宜。8、执行党和国家的对外宣传方针和政策,联系华侨华人传播媒体、文化社团及海外华文学校、开展对外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9、统筹提出外事、侨务活动安排意见。10、协调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重要外事活动,指导外事业务、监督执行外事纪律。11、在中央、省委、市委对台工作方针指导下,通过侨务渠道开展海外对台工作。12、指导县(市、区)外事侨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13、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侨务办公室、港澳事务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市外事侨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出国人员管理科、签证科、港澳事务科、侨政科、宣传联络科和涉外安全科。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正科级,挂靠市外事侨务局。
二、2016年收入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5877376.34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34104.63元;其他收入305134.96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38136.75元。
三、2016年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5877376.34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592078.91元;日常公用经费1396623.55元;项目支出1012941.09元;年末结余778319.9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6年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550299.47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团组支出为1337536.75元,比上年减少665821.71元,减少33%.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34193.72元,比上年减少128350.77元,减少63%。经费变化原因:贯彻车改政策,部分车辆拍卖,故车辆费用大幅下降。
3、公务接待费开支178569元,比上年减少75620.1元,降低30%。经费变化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经费减少。
五、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无政府采购。
六、2016年度无作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