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总工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市委、广东省总工会的指示、决定,确定本市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贯彻执行省工会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和法规草案的拟定;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
协助各县级以上党委和市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各市总工会和有关省级产业、行业工会及直属企业工会领导干部;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各县(市、区)以上工会和市直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工作。
调查研究职工劳动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调查研究有关职工就业、工资、保险、福利等情况,推进职工社会保障和集体福利事业的发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做好全国、省劳动模范的推荐、市劳动模范的评选和表彰工作;负责做好"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劳动奖状"获得者的评选、表彰管理等具体工作。
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广东省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市总工会内设办公室、组织部、财务部、生产保护部、宣传教育部、生活女工部6个职能部(室)。下属事业单位:揭阳市职工维权服务中心,该单位无独立核算,所有财政拨款在揭阳市总工会核算。
二、2015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311万元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决算支出总体情况:基本支出19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8.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18.73万元),项目支出116.69万元。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办公费:3.4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89万元、差旅费:1.15万元、邮电费:0.5万元、手续费:0.5万元、会议费: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1万元。
(三)2015年本单位没有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