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局是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有关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等职责。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
二、机构设置
(一)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部门(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我局本级,我局下属单位揭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决算由该所自行编制及公开。
(二)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根据《印发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揭市机编[2013]122号)文件规定,我局内设13个科室,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综合协调科、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药品生产安全监管科、药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人事科、稽查局。我局共有编制82名,其中行政编制76名,工勤编制6名;实有人数79人,其中实有行政编制人数73人,实有工勤编制人数6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总收入1194.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4.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184.9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72.77万元增加312.22万元,增长35.77%,主要原因是局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同时职能扩大,执法范围广,监管任务重,省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增加。
2、其他收入9.9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3.31万元减少3.41万元,下降25.62%。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支出1237.0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237.03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168.2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7万元,行政运行696.5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8万元,药品事务5万元,食品安全事务18.58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73.6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37.63增加330.59万元,增加39.47%,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增加,调入人员多,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我局监管任务重,执法范围广,根据工作需要,相应增加日常监管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68.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52.18增加16.64万元,增长31.89%,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增加,调入人员多,住房保障支出相应增加。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184.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84.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82.18万元增加502.81万元,增长73.71 %;主要原因是省及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追加下达,不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
(二)2015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3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7.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82.18万元增加554.85万元,增长81.33%;主要原因是省及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追加下达,不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分功能科目看,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1168.2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药品事务、食品安全事务和其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68.81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8.81万元。
三、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56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的125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27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3.94万元,完成预算3.5万元的1255.43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预算1万元的535%。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保障的机关运行经费相对稳定,我局实际监管任务重,执法范围广,根据工作需要,由省级专项资金(省及中央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追加下达,不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弥补。与上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56.56万元比上年50.40万元增加6.16万元,增加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7.27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局工作安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参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出国培训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09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万元,下降16.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一年略有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7.27万元,占12.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3.94万元,占77.69%;公务接待费支出5.35万元,占9.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7.27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43.94万元,2015年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和行政办公。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5年,本部门发生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接待人数共1069人次。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45.97万元增加28.46万元,增长61.91%。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二是我局职能扩大,监管任务重,执法范围广,根据工作需要,相应增加日常监管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7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本部门没有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