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费入读技工学校政策:
申报参照条件:(1)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特困家庭证的学生;(2)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4)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5)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6)本省农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家庭子女;(7)出现其它特殊情况或突发性事件;(8)其他农村、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关于下达2011学年度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学生指标控制数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2824号)
2.《印发〈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财教〔201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