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揭阳市内河水域出现违法采砂、运砂、无证经营、无证驾驶,超载等行为,已严重威胁我市河道堤岸、水闸、桥梁、船闸、水上音乐喷泉等设施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全市采、运砂作业和堆砂场点秩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违法采、运砂执法专项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水法》、《防洪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榕江三洲拦河闸到双溪咀河段采砂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为依据,以维护水上安全和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为目标,围绕加强采、运砂作业和堆砂场点管理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乱采、乱挖、超载、无证营运等行为,使全市采、运砂作业达到科学规划、合理开采、保护资源、证件齐全、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确保安全。
二、整治范围
这次专项行动的范围为全市所有河道。重点整治危及防洪、供水、航道、交通安全、影响水利、航道设施和桥梁、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建筑物等安全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打击违法采、运砂作业和整治堆砂场点专项活动的领导和协调,各县(市、区)要相应建立机构。市建立专项活动联席会议:
林桂标(市水利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
杨清良(揭阳海事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
市水利局、揭阳海事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安监局、市国土局、省粤东航道局揭阳分局、市广播电视台各一名领导为成员: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
办公室主任:王涌波,办公室副主任:温加应、陆润光:
设现场执法整治队伍:1.整治采砂作业以水利局为主,其它部门配合; 2.整治运砂作业以海事局为主,其它部门配合。
四、部门职责
为确保专项活动形成合力,取得实效,明确各部门在专项活动中的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维持整治适法采砂工作现场秩序,对妨碍公务、阻挠执法、聚众闹事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市交通局:加强对营运砂船的行业管理,引导运砂船舶推行公司化管理,办理《船舶营运证》。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堆砂场点用地的审批,对非法用地进行查处。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有关职能部门落实采砂、运砂船主的安全主体责任。
市水利局:负责采、运砂船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负责划定禁采区、可采区,核发《栗砂许可证》、堆砂场点的审核(申请核发《采砂许可证》的采砂船舶应具备船舶证书、船员证书),并向社会公告。
揭阳海事局:检查船舶证书、船员证书,查处船舶超载违法行为;负责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发布航行通告。
省粤东航道局揭阳分局:参加现场整治活动,支持水上交通工具。
广播电视台:负责整个专项活动的跟踪宣传报道。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执法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 5日至7月2 5日)
向采、运砂作业船舶、砂场业主宣传活动目的和内容,宣传乱采、超载等违法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以及办理证件的程序和要求。宣传内容包括在媒体刊登政府公告、活动内容及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6至9月10日)
1.重点检查违法采砂、堆砂场点,规范采砂作业区域。
2.重点检查采、运砂船舶是否持有《采砂许可证》、《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证》、船舶证书、船舶营运证书、船员证书、安全责任书等。
3.凡在禁采区作业的船舶将采取强制措施扣留,依法处理。对保护伞要坚决查处。
4.对“三无”船舶(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否则由政府没收,集中处理。
(三)总结阶段(9月11日至9月2 0日)
总结活动经验,研究提出进一步改进采、运砂作业和堆砂场点专项工作的建议,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规范采、运砂作业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备单位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联席会议要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向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活动顺利实施。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活动方案;投入相应的执法力量,加强对重点河道、水库的采、运砂作业管理,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建立健全联系沟通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及时交流信息,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确保信息通。各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水利、海事、公安、交通、安监、国土、航道等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在整治活动中要注意安全监管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疏堵结合,明确目标,确保重点,共同打击非法采、运砂作业活动,使专项整治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全社会对违法采砂危害性的认识;特别要加强对沿江群众的宣传、引导沿江群众知法守法。对违法采砂者及其背后的保护伞,要坚决给予曝光。
(四)认真总结,及时汇报。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并于9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联席会议办公室,由办公室综合上报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 各县(市、区)参照些方案执行。
主题词:水利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揭阳军分区,各新闻 单位,中央、省驻揭有关单位。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