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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受理普宁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申请客运指标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情况的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9 15:57:3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普宁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申请15个客运指标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进行受理(详见附件),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1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反馈至揭阳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逾期将不予受理。

  地    址:揭阳市黄岐山大道建阳路北市交通运输局

  邮    编:522031

  电    话:0663-8236603

  传  真:0663-8231952  

  电子邮箱:8231952@163.com

  附件:客运指标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申请汇总表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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