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调换和互换管理的通知》(揭市建保〔2022〕2号)和《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揭阳市区保障性住房租金调整和承租户名变更管理的通知》(揭市建保〔2022〕3号),现将揭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住房调换和租金调整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1.市市区凤林小区租户谢昭瑶,低保户,重残残疾,长期服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拟给予该户减免2021年3月至2024年11月租金。
2.市市区凤林小区租户黄光裕(监护人黄文娟),属低保户,因贰级精神残疾,长期服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拟给予该户减免2021年3月至2024年11月租金。
3.市市区惠民小区租户林佩容,已去世,欠2020年1月至2024年11月租金,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经向社区和其它渠道了解都无法找到其亲属,拟给予该户减免2020年1月至2024年11月租金。
4.市市区惠民小区租户周若音,已去世,欠2023年1月至2024年11月租金,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经向社区和其它渠道了解都无法找到其亲属,拟给予该户减免2023年1月至2024年11月租金。
5.市市区保障房小区租户许洁心,已去世,欠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租金,市市区保障房管理中心经向社区和其它渠道了解都无法找到其亲属,拟给予该户减免2022年6月至2024年3月租金。
6.市惠民小区租户陈城坤,因颅脑损伤,长期服药,基本丧失劳动力,经济困难,拟给予该租户将房屋租金由公租房租金调整为廉租房租金,自审批次月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7.市市区保障房小区租户姚俊民,因符合居住公租房二房一厅条件,拟同意其于2024年12月30日提出由一房一厅调换成二房一厅的申请。
8.市惠民小区租户郑建平,因符合居住公租房二房一厅条件,拟同意其于2024年12月26日提出由一房一厅调换成二房一厅的申请。
9.市惠民小区租户彭赣生,因符合居住公租房二房一厅条件,拟同意其于2024年12月26日提出由一房一厅调换成二房一厅的申请。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30日;
受理单位: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临江北路东;
联系电话:0663-829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