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业主方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申请,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规定,2023年9月6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揭阳市精神病医院、揭阳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精神病住院楼及门诊楼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认真研讨并审议通过了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揭阳市精神病医院、揭阳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精神病住院楼及门诊楼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项目简况如下: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揭阳市精神病医院、揭阳市精神卫生社会福利中心)精神病住院楼及门诊楼项目位于揭阳市揭东区磐东街道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北侧,南接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西畔河涌,东临揭阳玉都职业学院地。建设用地面积752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292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416平方米(包括住院楼一栋11层,建筑面积14101平方米;门诊楼一栋4层,建筑面积43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06平方米,以及医疗专项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代建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揭阳市市政事务中心、揭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揭阳市展鸿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揭阳市华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特邀专家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