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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春节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揭阳建设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2-22 15:26:5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市建质〔2021〕1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揭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施工扬尘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复产以及全国“两会”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前工作部署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尽快消除节后综合征,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检查和督导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落实前期准备自查“六个到位”(即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到位,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危险作业管理到位,应急救援演练到位,复工复产确认到位),严格落实“五个一”要求:即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份复工复产方案、一份应急处置方案,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工程项目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

  二、严格落实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各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主管、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相关人员必须提前到岗履责,落实岗位责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满足相关规定。项目相关管理人员未到岗、未完成复工准备工作、疫情防控措施未落实到位的,不得复工。

  三、全面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

  各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建设单位要会同施工单位、监理等单位重点按照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危大工程“六不施工”等要求,对风险点、隐患点进行排查并整改,对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设施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施工扬尘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并将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形成台账,安排专人跟踪负责,落实安全隐患发现、整改闭环处理。

  、切实加强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

  各县(市、区)住建局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全面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做到建筑行业安全教育“全覆盖”。特别要加强对新进和转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禁止上岗作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到岗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五、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县(市、区)住建局和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各在建工程项目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一是要建立春节假期人员流动情况台账,专人跟踪春节后来揭人员健康状况;二是要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新进场人员、有呼吸道疾病症状人员和重点人员(入境人员、来自高中风险地区人员等)要加强监测,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是要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三是完善体温测量点设置,落实进场人员测量体温措施;四是工地内合理划定或设置隔离区域;五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点,组织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和推演。

  六、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六个100%”的措施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抑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工地现场要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有关要求

  各项目复工前自查自纠情况报属地监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复工,属地监管部门要对项目复工前情况进行复查抽查,认真检查并确认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条件、扬尘防控措施是否达到复工标准。

  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区)住建局要对全国“两会”期间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揭阳市住建局将成立检查组,适时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以及全国“两会”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开展检查。


2021年2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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