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打造新时代揭阳“枫桥经验”示范点
重新组建后的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政治机关、政法机关、法治机关、行政机关四重属性的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学习创新新时代揭阳“枫桥经验”为重点,扎实推动市谋振兴·百日百项大行动第56项关于“全面开展镇(街)‘三个最’创建活动、学习创新‘枫桥经验’”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用实际行动为党政分忧、为群众解难,为把揭阳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发挥“核心引领”作用
一是明晰工作思路。市司法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面开展镇(街)‘三个最’创建活动、学习创新‘枫桥经验’”工作任务,提出以创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下的人民调解工作为总体目标,以“三打造一提升(打造“一镇一品”,打造“五维调解”新模式 ,打造“十有”规范调委会,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明显提升)”为抓手,打造新时代揭阳“枫桥经验”,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强化工作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少鸿同志亲自担任组长,负责全面推进工作,并指定科室专门负责具体推进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办)参照市司法局做法,成立相应工作机构。三是细化工作任务。市司法局研究制定了《揭阳市司法局关于落实镇街“三个最”创建活动 学习创新“枫桥经验”的实施方案》和《揭阳市司法局关于创建人民调解品牌调解室的实施意见》,明确市、县、镇、村四级的工作任务,制定了时间进度表,细化任务分工。
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打破各种瓶颈制约,找准新时代背景下揭阳人民调解工作的坐标定位和突破口,创新方式方法,打造新时代揭阳“枫桥经验”,得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光明同志重视和肯定,并在方案上作出批示:市司法局以“三打造一提升”为抓手,基层调委会实现“十有”规范化建设,用扎实措施落实“枫桥经验”的安排很好,支持你们全力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高效推进,发挥“量化指挥”作用
一是量化考核。市司法局制定《关于落实镇街“三个最”创建活动 学习创新“枫桥经验”工作进度量化评分标准》,细化40个子项,充分发挥量化考核指挥棒作用,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二是加强督导。为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司法局专门成立8个专项工作督导组,落实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每月对各地开展专项工作进行挂点督查,每季度进行检查考核,推动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强化培训。为全力推进专项工作,市司法局强化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提升调解员业务水平。4月30日,市司法局召开专项业务培训会,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少鸿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部门负责人作专题业务培训;5月31日,市司法局还派出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夏季培训班学员授课。
三、学习创新、打造品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由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直接挂钩打造的新时代揭阳“枫桥经验”示范点揭东区潭王村,践行特色创新、绿色共享发展理念,立足“党建引领,红色传承,共建共享”这一思想主线,发展红色文化、龙舟文化两大特色文化。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揭阳“枫桥经验”会议精神,探索红色文化融入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路线,创新成立“红色调解室”,充分发挥“网格员、红色调解员、治安员、消防员、警员”五员参与人民调解、化解基层矛盾的作用,以弘扬红色革命精神推动社会治理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新模式,引导全体村民同心同德共建共享法治平安社会新环境,取得法治、平安、宜居三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近年来,潭王村调解会调解矛盾纠纷案件 47 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创造了村干部“零违纪”,村民“零上访”等纪录。如今,潭王村革命老区特色、红色调解特色、龙舟之乡特色、江南水乡特色相得益彰,乡风文明、生态宜居,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幸福感、满意度不断提升。
在市、区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潭王村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揭阳“枫桥经验”会议精神,先行先试,在全市率先创建人民调解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5月31日,作为全市基层社会治理夏季培训班学员参观学习示范点,受到各级领导和学员的高度称赞。这些不仅是市司法局推动工作所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还是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市谋振兴·百日百项大行动和省司法厅“1+1+5+5”重点工作的具体体现,更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推介更多的特色调解品牌,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打造新时代揭阳“枫桥经验”,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之一,助推我省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