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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卫函〔2019〕196号
对揭阳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6号的答复
郑少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心理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心理健康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要求,根据《精神卫生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我市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工作,广泛宣传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知识,逐步推进社区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一、基本情况
(一)政策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服务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提出,要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国家卫生计生委等22部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民心理健康意识明显提高,到2030年,符合国情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22部门转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省关于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方案》等均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我市根据国家、省的工作部署,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揭阳市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市卫生计生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19个部门《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22部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面贯彻实施精神卫生防控策略,进一步提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情况。历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实施《精神卫生法》《广东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2016年4月,由市综治委牵头建立了揭阳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进我市严重精神防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确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最大限度预防减少肇事肇祸(事)件发生。全市各县(市、区)均相应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辖区内严重精神防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任务。市卫生健康局成立了市级严重精神障碍项目办公室,分设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督导小组、专家指导小组和应急医疗处置小组,及时组织培训和分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各县(市、区)慢病精防机构也成立了相应的精神卫生项目办公室,负责精神卫生项目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管理工作和信息系统覆盖了全市85个乡镇(街道),网络覆盖率达100%。
(三)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市努力推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从我市实际情况出发,将满足群众需求与长远制度建设相结合,逐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1.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根据省综治办等11部门要求,结合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部署,推动相关救助救治措施扎实有效落实。市、县、镇三级综治办统筹协调,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础摸排、风险分级、动态管控、预防处置一体化、信息化监控体系。按照“镇街不漏村居、村居不漏户、户不漏人”原则组织对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排查,积极推进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治疗项目,做好病人建档和随访管理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人建档和随访管理工作,以市、县级精神卫生机构为依托,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平台,做到发现一个、登记一个、管理一个。按照《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规范(2018年版)》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有关文件的要求,指定市级精防机构1家,区县级精防机构5家,乡镇(社区)卫生机构85家,由市、县、镇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的管理员、本级用户、直报用户共90名。市、县(区)和街道(乡镇)三级精神卫生服务网络全覆盖,建立了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上相互联系、分工协作、共同服务患者的工作机制。
民政部门努力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并引导社工人才和志愿者把加强社区心理服务工作作为重点服务内容,积极推动“三社联动”、“专业义工、全民社工”和“双百计划”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辅导、心理咨询,从根本上解决家庭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一是成立揭阳市社会工作机构联合会,整合服务资源。通过引导和整合,我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解决社区居民心理健康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了积极的贡献,多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宣传活动进社区、进学校、进福利机构。二是抓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提升。目前,全市共有持证社工780人,为我市社工服务的开展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推动全市深入开展社工服务工作。根据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三社联动”、“专业社工 全民义工”等工作。如我市天蓝心理服务中心作为粤东地区唯一一个青少年心理服务中心,秉承“关注心理,关注成长,关注公益”的理念,致力于为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心理疏导、成长指导、应急救助、困难帮扶等综合性服务。服务范围涵盖青少年事务、青少年社区矫正、涉毒青少年心理疏导、残障人士关怀、困境儿童帮扶等领域。四是做好“双百镇(街)社会工作服务站”工作。我市共设立8个双百镇(街)社工站,公开招聘37名社工,同时,8个社工站还申请成立了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以社工+志愿者的模式,带动更多的热心人士为社区居民服务。
2.强化健康教育宣传。一是普及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市民知晓率。为更好落实我市精神卫生、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工作,广泛宣传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2017年以来我局组织市慢病院分别到聚龙湾护理院、榕华老年星光之家、揭阳市聋儿康复中心 、中德金属生态城、揭阳职业技术学院、揭阳市综合中专学校、市直中小学院校、老年干部大学、市体育学校开展精神障碍疾病筛查诊断与项目管理技术指导及精神卫生、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工作。针对性地开展老年人、特殊人群(聋哑儿童)、专业技术人员、学生等人群的精神卫生、心理健康问题等相关咨询、健康宣教、义诊以及初步精神症状线索筛查等,做好各类人群精神、心理健康指导和综合干预工作。二是深入乡镇、村(社区),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宣传教育。为做好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重精神障碍项目管理工作 ,我局多次组织专家团队分别联合全市各地乡镇卫生院精防医师、村(社区)委管理人员对其辖区内社区的多名精神病患者及其家属进行义诊关爱健康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心理咨询,讲解相关精神病防治康复知识,包括《什么是精神病》《如何早期发现精神病人》《家属怎样照顾精神病患》《如何按时规律的服药》等话题展开宣讲。
3.推进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市将心理健康服务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加大卫生队伍培养,提高专业水平。根据省卫计委文件精神,市卫计局下发《揭阳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启动2018年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培训的通知》,启动2018年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滚雪球培训项目。全市共培训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二、三级学员444人,进一步提升了我市家庭医生服务团队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提升对有心理疾病人员的救助救治,维护居民的身心健康。
二、存在问题
(一)防治工作经费不足。我市为经济较落后地区,政府虽高度重视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但相关经费投入不足,特别是社区服务机构建设,缺少资金、场地等必要条件的支持。
(二)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随着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加快实施,专业精神卫生技术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特别是乡镇、村(社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匮乏,精防医生变动频繁,工资待遇低,已成为制约精神卫生发展的瓶颈。同时,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健康教育人员等人才队伍的建设也非常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今年初,《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转发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9〕109号)提出,深圳、江门市作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国家试点,珠海、惠州市作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试点。下一步,我市将紧跟国家、省试点的步伐,逐步推进我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按照《试点工作方案》和《广东省关于加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的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为目标,进一步规划、推进我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作为平安揭阳、健康揭阳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作为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政府领导和部门协调机制,各部门各负其责,发挥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作用,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切实加强我市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单位家庭个人尽力尽责的工作格局,保障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各行业按相关规定履行责任,制定政策措施,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推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各级政法委加强调查研究,推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做好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并将其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督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部门的责任。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法律及制度建设问题,制订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和服务规范,指导行业组织开展工作。宣传、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各类文化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教育部门负责完善社会心理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健全各级教育机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科技部门加大对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完善系统内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重大警务任务前后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组织开展被监管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心理健康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负责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医疗保障部门加强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有关医疗保障工作,及时指导制定出台社会服务市场价格目录,完善心理健康服务项目价格政策。财政部门加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并监督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规范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机构,依有关主管部门提请依法予以吊销营业执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做好心理健康服务相关工作。农业农村、工会、共青团、妇联、信访、残联、卫生健康等负责职业人群和农村人员、儿童青少年、妇女、残疾人、信访人员、老年人等特定工作对象的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三)完善财政保障。积极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对基层组织开展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和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相关政策,根据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社会心理健康服务公益性事业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和社区康复等领域。
(四)强化督导监管。各地各部门以规范社会心理健康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监督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工作督导力度,推行属地化管理,规范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日常监管。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组织定期对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示范单位、实践基地建设和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重要依据。加强对心理健康数据安全的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数据安全保护机制,防范因违反伦理、安全意识不足等造成的信息泄露,保护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