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
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18〕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六届33次常务会议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旅游主管部门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揭阳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
为充分保护开发全市旅游资源,加快全域旅游发展,进一步发挥旅游对城市经济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建设的促进作用,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8〕27号)和市委六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加快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全域旅游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将乡村旅游作为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全区域规划、全产业发展、全要素配合、全社会推进,着力推动旅游业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景区内部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政府统筹推进转变,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着力建设岭南水城、潮汕水乡、康养森林、娱乐海洋四大旅游品牌,把揭阳打造成为广东省山海风情休闲城市,为揭阳建成新发展极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基本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旅游效益最大化、旅游公共服务便利化,形成揭阳古城、大北山、惠来沿海三大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功能区,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个,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4个、广东省A级旅游特色村8个,国家5A旅游景区1个、国家4A旅游景区4个。力争建成一批具有地区影响力的度假区、大型展会赛事、精品酒店和民宿、产业融合旅游项目,接待过夜旅游总人数达到3100万人次、年均增速10%,旅游业总收入达到510亿元、年均增速12%,基本建成广东省山海风情休闲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全域旅游大格局。
1.构建廊道驱动型旅游空间格局。结合揭阳市“一轴一带一区”三大功能区的发展新格局,强化揭阳与潮汕城市群的互动,强化榕城主中心与惠来副中心的互动,强化北部山地与南部滨海的互动,通过交通设施倾斜及旅游产业集聚,构建 “一廊、一轴、两心、四区”的空间布局。即:贯穿全域的山海旅游大廊道,揭普(潮)惠美好城乡发展轴,榕城主城区打造全市旅游综合服务主中心,惠来滨海新区打造全市旅游综合服务副中心,形成城市游憩区、商贸休闲区、山地度假区、海洋娱乐区四大主题功能区。
2.聚焦旅游产业集聚发展功能区。强化产业集聚效应,聚焦具有较强区域标识性、旅游与城镇化相互协同的典范空间。精心建设人文水城文创集群(以揭阳古城为中心)、亲水都市游憩集群(以榕江新城为中心)、生态山乡旅居集群(以玉湖镇为中心)、美味庄园体验集群(以埔田镇为中心)、风韵古村游览集群(以地都镇、砲台镇为中心)、动感森林康养集群(以大北山为中心)、三山圣地祈福集群(以河婆街道为中心)、湿地水乡观光集群(以南溪镇为中心)、商贸之都休闲集群(以流沙街道为中心)、梅花溪谷度假集群(以后溪乡、大坪镇为中心)、革命老区研学集群(以大南山地区为中心)、风情渔港休闲集群(以神泉镇为中心)、文化海洋娱乐集群(以靖海镇为中心)、水果甜园慢游集群(以惠来西部乡村为中心)等14个旅游集群。其中,率先打造人文水城文创集群、动感森林康养集群、生态山乡旅居集群、湿地水乡观光集群、文化海洋娱乐集群等5个示范集群。
3.整合跨市域标志性旅游空间区域。推动与潮州、汕头共建环桑浦山旅游圈,共同打造潮汕中央游憩区。推动与汕头共建大南山潮汕红色旅游区,共同打造潮汕红色旅游核心载体。推动与汕头、潮州共建潮汕滨海旅游带,打造互补发展的滨海风情区。
〔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局、城乡规划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打造全域旅游大品牌。
1.打造“岭南水城”旅游品牌。推动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通过恢复古城水系、整治榕江沿岸水城风貌,以及推动城市游憩功能向近郊山体延伸,逐步构建山、水、城融合发展格局。重点引导揭阳古城利用闲置公房引入休闲度假、非遗展演、文化创意等业态,加快南浦渔歌游客中心、南北滘滨河休闲街建设,争创国家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引导渔湖半岛沿江布局水廊道公园群,构建滨水游憩城市。(市旅游局、城乡规划局、水务局、文广新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投集团、水务集团,榕城区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2.打造“潮汕水乡”旅游品牌。依托水网建设滨水基础设施、引入水乡旅游产品、开发水上游览线路,利用水系联动乡村,打造与江南水乡、岭南水乡媲美的潮汕水乡旅游。引导南溪镇开发观光农业、生态美食,推动创建广东省湿地公园。引导南潮水乡利用区位与资源优势,打造休闲观光、文化度假水乡。(市旅游局、城乡规划局、水务局、文广新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投集团、水务集团,普宁市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打造“康养森林”旅游品牌。加快陆惠高速开发,形成揭东区北部、揭西县北部和西部、普宁市西部、惠来县西北部的康养森林大空间。逐步强化科技要素在康养度假中的驱动作用,引入健康产业运营商,发展南药种植、健康管理、专项医疗、生物研发,促进山区高端化发展。重点推进大北山旅游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广东黄满寨旅游区创建国家5A旅游景区、大洋旅游度假区发展高山精品度假,推动揭西西部发展户外运动、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引导普宁后溪-大坪板块建设精品度假群。鼓励其他县(市、区)因地制宜打造地方特色的“康养森林”旅游项目。〔市旅游局、卫生计生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打造“娱乐海洋”旅游品牌。用旅城一体的理念,做好滨海新区规划设计,建设海洋风情浓郁的揭阳副中心。利用识别性较高的石笋、滨海古镇、灯塔、风车等景观,发展海洋娱乐,利用惠来东部海岸线良好水文条件打造海洋运动旅游枢纽,创新发展冲浪、帆船、皮划艇、滑翔伞等水上运动。重点打造靖海、神泉等旅游小镇,引导建设领海基点主题公园、海洋主题动漫公路、风车主题民宿村、客鸟尾海洋地质公园等。同时,注重策划组织海洋主题活动,加强与娱乐节目、影视作品的互动,做大做精惠来开渔节,示范引领海洋主题节庆活动,把海洋旅游打造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游品牌。(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局、海洋渔业局、体育局,惠来县政府、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三)培育全域旅游大产业。
1.推动城市建设与旅游融合发展。优化城市特色风貌,提高旅游城市辨识度,拓展旅游休闲体验空间。重点形成主城区的水城风貌区、惠来滨海新区的海洋风貌区。鼓励各地建设城市商业游憩区,发展商务会展旅游,推动商务客源向休闲度假旅游延伸;引导较大规模工业企业发展工业旅游,建设特色产业博物馆,发展科普研学旅游,提升市博物馆等文化场馆的旅游接待功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旅游局、科技局、文广新局〕
2.推动城镇建设与旅游融合发展。引导具有旅游资源优势的乡镇,以《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导则》为依据,以旅游休闲为主导功能,建设旅游形象鲜明、旅游业态丰富、人居环境优美和谐、旅游服务配套完善的乡镇。重点指导揭西县京溪园镇、揭东区玉湖镇、普宁市南溪镇、惠来县靖海镇等创建广东省旅游风情小镇。〔市旅游局、发展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推动乡村振兴和旅游融合发展。开展揭阳市发展乡村旅游专题研究,制订实施揭阳市发展乡村旅游指导文件。重点整合利用农业公园、现代农业产业园、田园综合体、古村落、新农村和红色村等资源,积极探索景区带村、能人带户等多种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加快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形成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A级旅游特色村、乡村潮菜美食旅游景点、精品乡村民宿,以及若干条乡村旅游精品路线,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努力实现“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客房”。支持利用“农民丰收节”和“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平台,组织游客到乡村旅游消费。〔市旅游局、农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农办、组织部,市文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推动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展示活动,推进保护传承基地建设,打造非遗展演精品项目成为旅游产品。引导建设一批文旅融合示范区、旅游文创产业园,鼓励景区引入影院、剧场和书店等文化业态,提升旅游商品创意水平,打造揭阳旅游手信品牌。活化利用南粤古驿道品牌,率先以潮惠古驿道线路中空港经济区——榕城区——普宁市为重点线路(示范段)实施保护和利用,讲好普宁洪阳古驿道中林则徐民族英雄故事。加快发展红色旅游,建设提升红色旅游景区(点),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发挥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功能。〔市文广新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旅游局、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党史研究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5.推动教育与旅游融合发展。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等12厅局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全省中小学研学旅行计划和有关标准,将红色研学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教育基地”,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建立安全出行责任保障机制,因地制宜开展研学旅行,实现广大学生寓教于游、寓学于游,开拓本地研(游)学旅游市场。〔市教育局、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开拓全域旅游大市场。
1.构建旅游品牌识别系统和创新营销。鼓励各地采用地方文化元素,设计城市指示系统、商业系统、休闲系统,应用于城市重要门户、重要交通廊道和主要游憩地。创新城市旅游宣传营销,邀请揭阳名人代表担任城市旅游宣传大使,设计城市吉祥物,设计推广城市旅游宣传海报,运用新媒体推广揭阳旅游、讲好揭阳故事。〔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打造全域旅游宣传推广格局。旅游宣传推介与全市宣传工作、拓展内销市场、商务交流和外事侨务等工作结合推进,提升宣传效果。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构建全市旅游目的地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服务品牌、线路品牌等多层次品牌营销体系。整合利用各类宣传营销资源和渠道,建立推广联盟等各类合作平台,构建政府、行业、媒体、公众等共同参与的全域旅游宣传推广格局。〔市旅游局、商务局、外事侨务局,市委宣传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构建公共服务新体系。
1.完善立体化交通网络及标准化标识体系。构建“快进慢游”交通体系,推动公路、轨道、航空、水运交通“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形成畅达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支持建设特色旅游风景道和自驾车房车营地。支持通往A级景区及乡村旅游点的道路建设,解决景区(点)“最后一公里”交通问题。加快完善旅游目的地客运交通基础设施体系和多元化旅游出行接驳体系,完善休闲慢行系统,合理配套公共停车场,鼓励高速公路服务区拓展旅游咨询服务。将旅游交通引导标识系统纳入全市交通、市政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建设,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和主要乡村旅游点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进一步完善旅游标识和道路交通指引导向系统。〔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公安局、城乡规划局、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建设旅游集散咨询服务体系。依托高铁、机场、码头、客运站场等交通枢纽站点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加快规划建设市旅游集散咨询服务中心,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商业街区、旅游特色镇村、主要景区(点)等游客集聚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同时,规划建设市级旅游大数据中心,鼓励发展旅游电子商务,提供惠民便民旅游信息服务。〔市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3.积极推进“厕所革命”行动。推进城乡厕所“三个一批”工程(新建一批、提升一批、开放一批),加强城乡厕所规划建设管理,支持旅游景区(点)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厕所,推动公共场所和社会服务单位厕所免费对外开放,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厕所向社会开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卫生计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4.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体系。严格执行《旅游法》和《广东省旅游条例》,落实各相关部门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强化信息沟通、协调监管。强化全域旅游安全保障,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为主,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负主体责任”的旅游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旅游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信息提示,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对旅游市场主体的安全督导和联合检查整治力度,切实保障旅游安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旅游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监管局、卫生计生局、工商局、质监局、气象局等相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全域旅游组织领导。各地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域旅游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的综合推进机制。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全域旅游发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发挥揭阳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作用,协调解决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重大问题。建立旅游资源整合机制,整合区域城市建设、交通、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资源和政策,叠加旅游功能,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旅游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科学使用揭阳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旅游公共服务配套和人才队伍建设等,制订实施《揭阳市促进旅游业发展奖励办法》,奖励旅游品牌和引客入揭等成果,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统筹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利等资金,用于促进相关产业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统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和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结余资金,优先安排有旅游资源条件的乡村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开展旅游项目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维护资金可支持联通乡村旅游点和旅游扶贫重点村的道路建设。鼓励开发性金融为旅游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开展旅游项目银企对接,推动重点旅游项目进入金融市场融资。〔市旅游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海洋渔业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金融工作局,市委农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资源保护和旅游开发相结合。根据揭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加强旅游发展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监督指导旅游景区(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或调整时要充分考虑旅游用地用海需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旅游领域倾斜,适度扩大旅游产业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重点旅游项目和乡村旅游项目用地。支持乡村旅游创新用地方式,对充分利用山水林田湖等自然风景资源,开发乡村旅游等旅游观光建设项目用地,可实行点状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布局开发,按地块独立供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不超过5%)用于零星分散单独选址的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对乡村旅游项目中属于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以及符合乡村振兴等政策要求的民生用地所需指标,积极申请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解决,省级指标未能充分保障的,由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统筹解决。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办旅游企业。充分利用林地闲置土地资源,将森林公园内的道路、停车场、厕所等设施用地纳入林业生产服务设施用地,可不占用林地指标定额。旅游项目建设需符合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各层次城乡规划,同时应避开基本农田,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查询压覆矿产资源情况,土地使用应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旅游局、城乡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海洋渔业局〕
(四)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多渠道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旅游行政管理、行业管理及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健全揭阳学院和相关院校为基础的旅游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各类专业人才跨界参与旅游开发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开展旅游行业服务技能比赛,促进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提升。建立揭阳旅游智库,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市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市总工会,揭阳学院,市综合中专)
(五)营造全域旅游发展良好社会氛围。树立“处处都是旅游环境,人人都是旅游形象”理念,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强化居民旅游参与意识、形象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企业将安排职工旅游休闲作为奖励和福利措施,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加强旅游惠民便民服务,推动博物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艺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免费开放,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旅游服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广新局、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