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农村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揭府办函〔2018〕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揭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对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全市各地、各部门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三)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提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政策和举措。
(四)搞好责任分工,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具体任务分工到各部门并抓好落实。
(五)建立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信息沟通和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发布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状况;及时总结、表扬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及时调查研究处理。
(六)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改革执行力、落实力,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改革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七)完成市委和上级农业农村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叶牛平(市长)
副 组 长:曾瑞如(副市长)
成 员:黄伟忠(市政协副主席、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杜光亮(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农办主任)
林建文(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林兴国(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楚鹏(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张潮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郑淡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副主任)
谢旭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林育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育文(市教育局局长)
林利潮(市公安局副局长)
魏洁林(市民政局局长)
林浩生(市司法局局长)
李春明(市财政局局长)
吴少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 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全录(市水务局局长)
郑元龙(市农业局局长)
陈锐彬(市林业局局长)
方 宙(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郑海忠(市文广新局局长)
叶明文(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郑杰鹏(市税务局局长)
陈少锋(市体育局局长)
江少明(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姚佑雄(市档案局局长)
李新耀(人民银行揭阳中心支行行长)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农业局承担,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相关方面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重要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农业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批准,并抄送市编办。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