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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市电子政务办 发布时间:2017-10-30 11:47:15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揭府办〔2017〕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揭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六届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实施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反映。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0日  


揭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

(2016—2020年)

“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食品药品“四个最严”总体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加快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统一、权威、高效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饮食用药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维护公众健康权益,促进幸福揭阳建设;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粤食药监局财〔2017〕32号)《揭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揭府〔2016〕32号),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

1.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完成。市、县(市、区)、中心镇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均已挂牌成立。全市共设10个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15个乡镇派出机构,市、县(市、区)监管人员289名,乡镇机构监管人员77名,专业检验检测人员70名,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837名,初步构建了市、县、镇、村四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2014年2月市政府举行了职能交接大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经济和信息化、卫生计生、工商、质监等相关部门签订职能移交责任书,明确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的监管职能,各县(市、区)也完成食品监管职能的交接。

2.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形成“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以市食安办牵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建立我市食品安全“三打两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行政审批改革先试先行,成效明显,专门设立行政审批科进驻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落实统一受理、统一办结,制作优化行政审批“办理流程图”55项,“取消、转移、下放、整合”的行政审批共4项,占现有行政审批总数55项的7.3%;执法机制更加科学,完善和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案件协查机制和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实现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行政处罚分离,有效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3.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全市37家药品生产企业全部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企业质量管理总体水平显著提高;药品评价性抽验总体合格率大幅提高,监督性抽验靶向命中率逐步增强;2011—2015年,共完成“四品一械”抽样8653批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安全监测网络以及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警示作用显现,历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充分体现,2011年以来,全市共出动食品药品稽查执法人员72498人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2142宗,捣毁药品制假(包装)窝点104个,配合公安机关抓获制假犯罪嫌疑人210人,查获制假设备、假劣产品成品、半成品及包装材料一大批,食品药品市场环境得以有效净化。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量化分级管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率超过95%,学校食堂量化率达到100%;积极推进提前介入、菜谱审查、抽样检验、留样备查的监餐原则,全面保障重大活动、节庆假日食品安全。近年来全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食品药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全市医药经济发展势头强劲,食品药品工业稳步快速增长,食品工业和医药产业增长速度均高于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增长速度,年均增长率超过10%。2015年,全市食品药品经济平稳、产业发展迅速,食品药品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616.97亿元,同比增长7.45%,其中食品374.78亿元,同比增长6.8%,药品242.19亿元,同比增长8.5%。

   (二)面临的形势。

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食品药品的安全形势仍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监管任务仍十分艰巨。当前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产业发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十三五”时期是构建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时期,挑战和机遇并存。

1.挑战方面。我市当前产业层次较低,食品药品产业多而分散,生产水平相对较低,管理相对落后,安全基础较为薄弱。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仍需进一步加强,非法添加、制假售假、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环境污染等影响食品安全深层次的问题依然存在。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安全隐患较多,食品药品安全的各个环节都潜伏着隐患和风险。社会诚信道德有待规范、社会不可控因素较多、消费者风险认知偏差等多种因素交互影响,风险叠加。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亟待加强,属地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的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管理制度、执法规范等方面亟待规范化和标准化。当前监管方式比较单一,监管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亟待提升,安全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互联网+”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尚处起步阶段,防范和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不足。

2.机遇方面。党中央、国务院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升到经受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来要求,并首次将食品安全纳入国家战略,省委、省政府将食品药品安全上升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推进全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的高度来部署,市委、市政府将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纳入民生重大实事,全面实施创新驱动,聚力振兴医药食品实体经济,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注入强大的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修订实施,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了系统、有力的法律保障。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建设为食品药品转型升级提供有力支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战略实施,既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制度创新,也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科学监管和智能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引导全市食品医药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水平不断提升,产业高端化、品牌化、标准化的发展趋势明显,为食品药品的安全保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期待;社会第三方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不断加强,为加快社会的共治局面提供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基本原则。

    1.依法监管,服务民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把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依法监管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生命线,切实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透明执法,加强对违法案件的查处,严惩各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健康发展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围绕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提升质量、巩固安全,服务民生。

2.改革创新,全程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食品药品的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监管模式。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进一步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3.科学监管,注重效能。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强化监管手段创新,优化配置安全监管资源。以夯实基层监管能力为重点,加大基层投入。进一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推进监管手段信息化和监管配备专业化。

4.预防为主、风险防控。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落实源头治理和一线防控,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精细管理,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强化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能力。

5.统筹协调,社会共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组织领导、引导和推动作用,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快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2020年末,建立起完善、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技术支撑体系、安全管理体系、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体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精细监管、集中高效监管和社会综合治理,监管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食品质量接近国内先进水平,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明显提升。

1.监管机构和设施设备更加完善。巩固和优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强化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的监管机构设置。执法硬件设施和装备达到相关建设标准,充分满足基层执法需要。

2.监管制度更加完备。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形成较为完备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

3.风险监测体系逐步健全。落实省食品药品安全监测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市各个县(市、区),逐步延伸到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全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化妆品不良事件监测、保健食品安全事件监测工作,实现风险分类分级管理,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和主要食品合格率保持较高水平。

4.监管队伍更加专业。队伍规模能基本满足监管工作需求。重点培养风险防控、网络监管和应急指挥处置等专业人才。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过硬、素质优良的专业监管队伍。

5.检验检测能力显著提升。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理顺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设置,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充分发挥抽检检测对食品行政监管的技术支撑作用,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市、县(市、区)级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资源整合显现成效,基层检验检测水平稳步提升。

6.智能监管更加高效。广泛应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力争到2020年末,建立覆盖全品种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信息数据库投入使用,全市建成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起统一、全产业链的食品电子可追溯系统,可追溯系统覆盖面达100%,追溯率达到95%以上。

7.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初步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普遍达标,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综合执法不断推行,全市基本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调发展格局。

8.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到2020年末,监管机构经费全部纳入各级政府预算保障,监管机构建立起检验检测体系、核查体系、技术审评体系、监测评价体系、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监管队伍建设取得长足进步,食品药品企业诚信生产经营意识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十三五”时期揭阳市食品药品安全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

抽样检验

食品检验量

批次/千人*年

4

监管能力

基层执法基本装备配备率

%

100%

食品检验机构常规检项能力参数覆盖率

%

市级80%

县级60%

药品检验机构常规检项能力参数覆盖率

%

市级90%

监测水平

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数和质量

份/百万人口数;

%

600;其中严重的达30%,新的一般和严重的达50%

社会共治

公众对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

%

80%

    三、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

(一)构建权威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新体系。

1.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推行食品药品安全承诺制,组织企业开展安全承诺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到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政府目标责任制内容。实现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目标;落实监管部门的管理责任,切实履行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的职责。通过部门联席会议、工作协作组、案件会商的形式,搭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合力。

2.构建食品药品协作联动机制。整合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食品药品监管网络,探索建立乡镇工作人员兼任协管员制度,充实和加强基层监督力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职能清晰、责任明确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协作联动机制,加快形成食品药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监管体系。

3.加快健全监管机构职能。加快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监管体制改革,推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构职能划转,在市、县(市、区)合理设立食品药品专业执法机构,统一履行本行政区域办案执法职责。突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统一履行本行政区域食品药品行政监督管理职责。

4.合理划分市、县监管责任和部门间分工。明确农业、林业、经济和信息化、卫生计生、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督、质监、检验检疫、海洋渔业等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加快建立部门间的食品安全追溯机制、相互通报机制和密切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督查考评,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上下统一、设置合理、执法有力的行政监管和执法体系。

5.全面推进“网格化、程序化、信息化”的监管模式。构建权责明晰、决策科学、管理规范、社会共治、运转科学高效的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要破解人员困局,通过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推动执法力量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基层倾斜,缓解事多人少现状;加强专业培训和业务考核,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通过健全基层监管执法机构、配齐配强执法人员、完善日常监管和风险隐患监测机制、配齐装备设施、健全“两法”衔接机制等措施提升科学监管能力。

(二)构筑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支撑。

1.构建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检验检测体系。结合我市产业特点,利用与高等院校共建产、学、研基地为契机,对市、县(市、区)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合理配置市、县食品安全检测资源,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做到布局科学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设备先进、技术力量较高,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专栏1: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工程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划转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检(监)测能力专项规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732号)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配置、实验室信息网络建设和检测能力项目扩项等内容)及药品实验室能力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检测项目扩项及引进人才等内容),全面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把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成为粤东地区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

    2.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抓住智慧揭阳建设机遇,有效整合监管信息资源,以统筹规划建设全省覆盖全品种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数据库为切入点,统筹建设全市一体化的检验信息网络及应用平台,以重点品种为突破口,加快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审批准入信息、生产经营监管信息、抽检信息、信用监管信息等数据互联共享,构筑全市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平台,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工作水平。

专栏2:智慧食药监工程

主动承接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建成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大数据监管、服务和决策系统。完善信息标准和安全保障体系,应用支撑平台体系和人员配套保障体系的三大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市、县(市、区)二级应急指挥系统,部署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建成覆盖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业务的日常检查、行政执法、检验检测、应急管理、食品药品溯源、公共服务、决策支持和内部管理等业务平台,力争实现市县互通共享、一体化运行。力争形成“过程全覆盖、质量可追溯、风险可预警”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化体系,实现在线智慧监管。

到2020年,食品重点监管品种可追溯率达到95%以上,全市各类获证监管对象在“智慧食药监”平台上建档率达100%,建档的监管对象实现风险等级管理率达到100%,基层监管信息化覆盖率达100%。

    3.构建全覆盖的监测检查体系。重点加强市、县(市、区)两级监测评价机构建设,建立独立的市级食品、药械安全性监测机构,充实县(市、区)级监测力量,提高市、县(市、区)食品安全抽检;将抽检情况列入食品安全考核内容,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提高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形成紧密衔接、互相支撑、互为补充、避免重复的抽检。逐步扩大抽检覆盖面,食品安全抽样检测覆盖所有食品类别、品种,并依法将抽检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逐步扩大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等食用农产品的快检覆盖面;对高风险药品品种加大抽检力度,扩大抽检覆盖面,落实化妆品抽样检测工作,切实做好抽验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工作。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

4.着力提升监管队伍水平。实施人才培养计划,提升行政监管队伍、监督执法队伍、技术支撑队伍能力素质。加大力度推动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发展,基本满足配备使用需求。扩充检查核查人员,逐步建立专职检查员队伍

专栏3:人才发展战略工程

1.推进检查员队伍职业化。加强食品药品评审队伍建设,建成专业结构合理的评审员队伍。

2、监管队伍素质提高项目:副处级以上干部人均年脱产培训不低于110学时,科级及以下干部不低于9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90学时,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人员、协管员、监督员、信息员不低于40学时。到2020年,各类监管人员年度专业培训比例达100%。

3、基层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合理扩大基层监管人才队伍规模,促进乡镇和农村监管力量配置,制定各类人才准入标准,配齐配强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全面实施岗位专业化培训,加强基层稽查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和管理力度。

5.着力提升基层装备水平。逐步实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业务用房、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检装备、应急专用配备的标准化。到“十三五”期末,县(市、区)级监管机构及乡镇(街道)派出机构100%达到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

专栏4:执法基本装备达标工程

  逐步实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基本装备、取证工具、快检装备、应急专用配备的标准化。到“十三五”期末,县(市、区)级监管机构及乡镇(街道)派出机构100%达到执法基本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实现“1台执法车辆,1个快速检测室、1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1台传真机、1台移动执法终端、1台电脑、1台执法记录仪”。

   (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建立以“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处置”为核心的立体化风险管理体系,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精细化管理。

1.建立多层次风险监测网络。整合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行政与技术资源,强化食品药品监督抽检机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网络,逐步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覆盖全市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有效地利用监测信息,多形式、多渠道地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

专栏5: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

加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方面的投入,完善市县(市、区)药械妆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系统。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在数量和质量上更加符合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300份/百万人口,三类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占总报告数比例接近50%;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达60份/百万人口。

    2.形成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模式。将风险管理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前置程序,监管部门根据风险点变化及现状,及时跟踪、分析和研判,制定食品药品风险及权责清单,明确风险管理工作职责。健全食品药品分类分级风险管理机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和产业发展情况,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逐步实现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提升监管能力。

    3.强化高效率风险处置机制。着重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与应急管理、检验检测的衔接机制,完善跨区域、跨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协作联动机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应急管理机制,督促生产经营企业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和药品。

专栏6: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工程

1、加强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建立覆盖全市的食品药品安全处置系统,配备应急响应、应急指挥、应急救援设备。

2、风险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建立基于各个监管部门、各级政府对食品药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数据的信息共享平台。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研判,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风险监测体系监测项目: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全覆盖,扩大食源性疾病的监测范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覆盖种植养殖、收购、屠宰、储运、生产、经营各环节。

   (四)构建严密高效的全程监管机制。

1.加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加强源头污染控制,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普查,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狠抓农药、兽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生产经营监管。严格落实农药、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行为,强化生产指导和管理,推广实施健康养殖。规范畜禽屠宰管理,严格落实屠宰检验检疫制度,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需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依法严格实施许可管理。全面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制度进行生产,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完善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严格食品经营环节现场检查,科学划分检查事权,确定检查项目和频次。加强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集体食堂、网购团餐食品的安全监管,强化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支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设立检验室,对入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鼓励其他市场、超市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检测制度,开展快速检测工作。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完善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规范食品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工作。引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场所。继续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餐饮示范工程建设和“明厨亮灶”工作,打造出一批具有餐饮示范的特色工程,推动餐饮行业向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2.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全程监管。以查处违法添加、虚假宣传等问题为切入口,整顿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秩序。全面加强市场监管,加大现场快速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行为,坚决堵住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流入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支持研究制定保健食品、化妆品行业管理规定,加强企业自律。在行业内广泛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引导企业自觉抵制不良现象,树立公众信任的良好信誉。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通过黑名单、曝光台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告,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深化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属地化监管,严格生产企业行政许可,强化保健食品研发源头的现场检查。大力推进良好操作规范(GMP)管理,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杜绝违法添加现象,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的抽检监控机制,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促进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3.强化药品安全全程监管。全面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AP)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促进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质量受权人制度,督促药品生产企业落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主体责任。实施药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监管,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控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环节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教育和培训,促进企业提高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各环节软硬件的安全管理;充分利用电子监管手段,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各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严把购进、验收、贮存、养护、调配及使用各个环节质量关,提高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4.加强医疗器械安全全程监管。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实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信用量化分级分类监管,重点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如无菌类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加强经营环节冷链运输贮存质量监管,督促经营企业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制度,切实加强高风险医疗器械经营环节的监管。加强医院等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的监管,重点开展大型设备、体外诊断试剂和高值耗材类的监督检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通过风险分析、主动防控、专项检查等手段,逐步提高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

(五)构建权威规范的稽查执法机制。

1.增强行政执法的公正透明度。建立健全依法监管公正机制,完善依法履职监管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程序和相关执法文书,规范使用行政裁量权,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和产品分类裁量指南。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信息公示制度,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依法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企业信用、典型案例、安全事件等监管类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格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创新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严厉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制售假冒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市场良好的秩序。

2.增强案件查办的精确打击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多发、易发的食品药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执法体系的建设,强化飞行检查、大案查办、指导督促的职能。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区域管理、基层协调、案件查办等能力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派出机构的隐患排查、问题发现和快速处置能力;加强市、县(市、区)间的监管执法联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交流、抽样检验、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保障、投诉举报处理、失信联合惩戒的合作机制;落实重大案件下管一级的工作制度,并协助上级查办跨区域、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

3.增强部门协调办案的融合度。加强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队伍建设,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之间案件移送、线索通报、案件联合查办、涉案物品处置、信息共享、联合发布等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规范涉案物品的抽样、委托检验和鉴定评估等程序。

(六)着力构建广泛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1.切实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强科普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统筹做好科普知识发布、引导和传统宣传平台建设,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宣传的主动权和主渠道。进一步加大食品药品科普宣传工作力度,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平台,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好环境。

专栏7:科普宣传建设工程

1、科普展览项目:在人流集中的区域开辟宣传长廊,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

2、科普网站和微信项目:以门户网站、微信为载体,结合其他信息载体,打造市食品药品科普公益网站。

3、开展“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五进”活动,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

    2.切实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发挥普法宣传教育的作用,注重群众互动参与,增强公众对法律知识“学、遵、守、用”的意识。

3.切实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食品药品相关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参与行业管理、促进行业交流、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支撑行业发展的质量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行业协会和行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从而加强对社会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管理专业化的培训力度。重视发挥专家智库的作用,发挥专家学者在参与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上的能动性,推进监管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4.切实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的功能,优化工作程序,拓宽投诉渠道。加强督促协调和舆情分析,提高投诉举报信息的办理质量。落实举报奖励和举报保密制,推进“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曝光行业“潜规则”和企业的违法行为。

5.切实加强媒体引导。支持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新闻媒体严守职业道德,把握正确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发布和宣传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让群众充分、及时知晓食品药品安全现状和真相。

6.切实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完成全市食品药品相关企业普查建档,归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库数据。深化信用监管相关政策和方法研究,完善信用监管配套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信用评级和征信工作,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信用评价结果运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总目标,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落实“四有两责”及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任务分工和进展安排,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协调和配合,抓紧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如期、全面实现各项目标。

(二)落实经费保障。

完善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职能相匹配的财政经费保障长效机制,根据产业规模、监管对象、常住人口、辖区面积等要素,市、县(市、区)、乡镇政府要切实保障规划任务和项目所需资金,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同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第三方合作等模式,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投入。

(三)严格考核评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制订实施方案,落实各项规划任务。要将本规划任务落实纳入对各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考核评价,健全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到位。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于2018年6月进行中期评估,2020年底终期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主要工作的进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与实际情况的符合程度,并总结经验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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