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工作部署,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7个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榕城区人民法院、揭东区人民法院、普宁市人民法院、揭西县人民法院、惠来县人民法院、榕城区人民检察院、揭东区人民检察院、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惠来县人民检察院等14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参加巡察反馈会议,传达4月24日市委书记曾风保在听取本次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反馈指出,有的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一些单位履行主业主责有待加强;有的单位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不深入,司法为民理念树立不牢固,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一些关键环节存在廉洁风险;有的单位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党建工作仍存短板,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有的单位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
反馈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部署,找准方法路径,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自觉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机制,认真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建立完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综合用好巡察成果,深化标本兼治,将整改工作同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扎实开展“两比两论”活动,督促推动领导干部落实责任、履职担当、真抓实干,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实际行动,为我市全力建设产业强市、和美揭阳,加快打造粤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作出应有贡献。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