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贵院提出的某支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业务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我行及时研究,并举一反三,梳理经营管理中的不足,加强整改,提高工作质量。”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某银行浙江某分行的司法建议回复函,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这是近年来该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通过高质量司法建议参与社会治理,督促有关部门发现短板、堵住漏洞,推进诉源治理走深走实的一个典型例子。
原来,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审理上诉人浙江某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浙江某公司”)与谢某追偿权纠纷一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在审查浙江某公司新提交的《某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申请书》等证据时发现,某银行浙江某分行开展的信用卡消费分期业务中存在分期业务合同要素不完整、缺少申请人信息、费用信息和重要提示等条款内容;申请书中客户收入来源及状况一栏空白,未见借款人资信情况等多处不符合《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情况。除此之外,该行在开展该项业务时还存在信用卡分期业务合同签章不完整,出具的《代偿证明》没有负责人或经办人签章等问题。
虽上述问题未影响到对该宗追偿权纠纷案的判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但合议庭认为某银行浙江某分行在开展该项信用卡业务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违反相关规定,未完全履行金融机构对消费者应尽的告知、提醒义务,而且会给银行自身带来风险隐患,甚至有可能影响到金融市场秩序。
经综合分析研判,法院遂向某银行浙江某分行发出《司法建议书》,逐条列举上述问题并给出加强客户信用风险识别、加强开展对合作商合规经营的尽职调查、梳理完善消费分期业务办理流程、强化消费品及客户首付款和还款资金来源监控、规范签章管理等五项能有效避免风险且切实可行的建议。
发出司法建议书25天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复函。该行表示已进一步完善该业务的办理流程,规范合同样本,加强签章规范管理等;同时,对法院的关心和支持表达谢意。
(编辑: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