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和第八批揭阳市文物保护单位评审组评审意见发出公报,将“曾母陈氏节孝祠坊”等23处有较大保护价值的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墓葬列为揭阳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
第八批揭阳市文物保护单位包含古建筑16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4处、古墓葬3处。它们分别是:曾母陈氏节孝祠坊(清代)、庄氏家庙(明代)、淡浦村石源公祠(清代)、石马山天后圣母宫(清代)、高湖黄氏家庙(清代)、院前古庙(清代)、埔尾村黄氏家庙(明代)、肯堂公祠(清代)、篮头村吴氏宗祠(存著堂)(清代)、狮头梁氏宗祠(明代)、坦公祖祠(卅岭与梅北武工队活动旧址)(清代)、荣祖公祠(敬德堂)(清代)、庵后高氏宗祠(明代)、吴氏公祠(潮揭丰边第一区政府成立旧址)(清代)、淡浦村叶氏家庙(清代)、南平驿道古路亭(清代)、乔西仁安里(中华民国)、乔西林氏光茂公祠(中华民国)、修塘公祠(中华民国)、潮揭丰边革命烈士纪念碑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纵队二支七团成立大会旧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古溪六世祖己三公墓(元朝)、林绍坚墓(宋代)、庄明川墓(明代)。
据了解,为加大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力度,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于2022年5月启动第八批揭阳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经村(居委)、街道(镇)、区逐级推荐上报,评选以历史、艺术、科学研究价值为评判标准,由省文物保护专家委员会文物专家、熟悉地方人文历史的市级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网上公示,在29处推荐对象筛选出“曾母陈氏节孝祠坊”等23处有较大保护价值的申报对象,最终报请市政府核定公布。
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规和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