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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 通过人事任免
来源:揭阳日报 作者:记者 蔡晓惠 实习生 陈肖汝 发布时间:2023-03-31 09:25:5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分享到:

  30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熹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监督工作计划和代表工作计划;审议《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市政府关于揭阳市2021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作出相应决定。


  会议提出,市人大常委会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制造业当家、大抓招商引资、大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揭阳行动、全面推进教育医疗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继续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按照序时进度,挂图作战,一件一件组织实施,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努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奋力谱写揭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紧扣中心任务,坚持依法履职,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主体、细化措施、夯实责任,积极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建议,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要提高思想认识,着力提升审计服务水平;要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要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审计监督实效,助力揭阳高质量发展。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黄熹为本次会议任命和决定任命的人员颁发任命书。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全录、林少敏、叶明文,秘书长王辉及委员共34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刘鹏,市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审计局,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职干部,以及部分市七届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有关人事任免◆◆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3月30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玉玲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林瑛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方林荣同志为揭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任命林惠生同志为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免去洪创基同志的揭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免去吴惠水同志的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吴惠水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陈志锐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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